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创建群众满意单位”情况汇报
今年是鹿城一分局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单位”活动的第4年,通过总结往年创建活动的经验,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在此次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完善制度、提高素质为抓手,坚持用工作实绩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执法成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改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一、动员、宣传、部署阶段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群众满意单位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创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分局制定了创建满意单位实施方案,成立创满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郑善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中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各项责任,把此次创满活动作为促进我局执法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2、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2007年10月26日,分局召开由各科室负责人及创满领导小组人员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对创满期间的各项工作做了布署,要求各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并要求全分局上下要围绕创建群众满意单位,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能、维护群众利益。
3、确定创满工作活动安排表
根据分局对各科室、中队的工作任务布署,分局创满办公室下发了《鹿城一分局创满工作各项活动安排表》,把各项目标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中队和个人,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工作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直接负责。
二、全面实施阶段
今年分局争创工作紧紧结合我局实际,按照“载体要注重特色、工作要有大气势”的要求,在创建工作中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具有特色的工作:1.做好科长服务基层工作。根据市局开展百名科长下基层活动要求,以分局法制科、各中队负责人为活动主体,以“好办事、快办事、办好事”为要求,以“问计于基层、承诺于媒体、授权于窗口、评议于社会、追责于科室”为主要内容,通过活动促进我分局中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在此期间,各中队每位负责人(包括副职)至少走访3家以上辖区企业,将走访情况、具体问题、解决情况做好档案备查上报法制科。
2.做好聘请特约监督员工作。为了加强对我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客观地反映和评价我局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地宣传、支持城管执法,在领导与群众之间起到联系纽带作用,分局面向社会各界代表和社区两个层面,聘请了250名特约监督员。其中以市、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民主党派人士、企业管理人员和社区(村居)干部、社区群众代表为主。特约监督员的主要职能是对我局履行八项职能情况,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情况,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执法及八小时以外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执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我局领导班子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业务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创建过程中,分局组织4到5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街道代表、特约监督员参加监督分局集中整治活动。
3.做好招募城管志愿者工作。此次招募活动围绕“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利用城管志愿者活动的扩散、延伸和辐射效应,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城管执法实践活动,拉近城管执法与市民的距离,增进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了解和理解。我分局在此阶段招募城管志愿者1200名,培养80名骨干作为中坚力量,分局于11月18日在辖区五马广场举行志愿者启动仪式。城管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助、配合我局发现和纠正各种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现象,参与各种集中整治和专项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清脏治乱等城市管理实践活动;监督城管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行为;及时反馈群众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需求,向群众传递执法信息,对解决城管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等。招募对象主要包括社区干部、离退休干部、热心市民、新温州人、学生、团员青年、社会团体成员(包括餐饮协会、渣土协会、广告协会、燃气协会、环保协会、绿化协会、保护母亲河组织等)。
4.做好群众满意基层中队评议暨创建工作。在此次创建活动中,我局把创建群众满意单位活动与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基层中队评选工作等结合起来,精心打造服务品牌。以分局各基层中队为对象,按照市局《“群众满意基层中队”、基层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细则》进行评选。在创建工作中,各中队要做好如下工作:⑴对辖区重复投诉问题、各类难点乱点问题进行重新梳理,有针对性的选择一批投诉,作为分局督办案件; ⑵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小广告进行一次全面覆盖; ⑶对辖区内各类违章、破损的灯箱、店招、条幅进行一次全面拆除、清理;⑷每个中队结合职能为社区、企业、学校、村居做2件以上的实事好事; ⑸各中队在各自辖区内组织一次法律咨询、现场接受投诉活动; ⑹每个中队上门走访各自辖区社区征询意见,开展扶贫、慰问、走访活动5家以上。
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二○○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