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开展社会各界评议满意不满意单位活动以来,区残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残联职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指导街道、乡镇残联的业务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转变残联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服务,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1、恪守“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按照“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
2、切实尊重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残疾人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推行“一站式办公”。
4、严格工作日制度。办理残疾人证时,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当场给予办理,如手续不齐的应一次性给予书面告知;对于申请特困残疾人或子女学费补助等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办事时限;对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
5、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热心服务,坚持有访必接,按时反馈处理结果。
6、坚持廉洁从政,耐心细致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残疾人及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将专项经费挪作他用。
三、工作实效:
联系全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本着加快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总要求,为残疾人办实事,各项工作有新促进。如:康复方面,为7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免费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轮椅100辆;为10名残疾人安装了假肢,2名聋人配带了助听器;29名肢体残疾人、25名智残儿童接受康复训练;6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完成用品用具供应350件。安居助残方面,落实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20户,其中修理2户,改建18户,投入资金48.25万元。认真做好残疾人个体户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工作,为郑建设、蔡剑君等36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个体户补助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金共计43200元。根据《鹿城区残疾人扶贫基地风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藤桥镇残疾人养殖户刘恩崇发放残疾人扶贫基地救助金10000元。维权方面,建立和完善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建设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年初我区以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在全市率先设立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残协专职委员工资按社区一般干部同等待遇,并落实年工作经费2500元,由区财政和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这不仅加强了社区残协组织力量,也开发了残疾人就业岗位。全区有50个社区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覆盖全区161个社区,解决了部分残疾人就业。今后,区残联将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加强业务培训,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效能建设深化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端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创建人民满意单位。
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