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 工程概况
江滨路鹿城段改建工程是市人民政府决定由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江滨路鹿城段的建设。
鹿城段改建工程范围及项目:西起涨桥头,跨灰桥浦东至车站大道,总面积55公顷。工程分三期,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已建成,包括2.05公里主干道路、桥梁工程;22个开发地块建筑工程(安置地块17个,出让地块5个);730米东门步行街工程。三期工程18、19#地块、永川路地块安置房工程正在实施中。
二、工作职责 1、代行市、区政府授予本指挥部关于拆迁和安置工作的权利和职责。
2、贯彻执行《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工程的拆迁安置任务,负责政策的宣传、解释、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本段工程整体规划及各地块分规划的编制及指标审查;建设地块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方案等的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开发报批、计划立项、土地规划许可等前期审批的相关工作。
4、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会审的相关工作。
5、组织改建区原房面积的丈量、登记、调查、建档等工作。
6、负责被拆迁户、被拆迁单位的房屋产权、营业用房证件的调查;组织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违章建筑的鉴定以及有争议建筑的查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及鉴证复核等工作。
7、协助调解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纠纷;协助办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继承、析产、赠送、交易等房产面积的核对和产权变更的公证工作。
8、负责办理拆迁房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资料建档和水、电费收缴工作;负责办理拆迁户子女转学、入学等有关手续。
9、负责安置房工程建设管理协议;负责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管线单位的关系协调等工作。
10、检查、督促改建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等工作。
11、负责鹿城段三期安置房安置认购、结算、交付;接待拆迁户信访,处理拆迁遗留问题等工作。
12、为改建区工程的拆迁、建设、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服务的指挥部机关其他各项工作职责。
三、工作承诺
(一)把安置房工程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鹿城段三期安置房工程是市“五个一”民生工程项目之一。2007年度鹿城段工程投资计划1.6亿元,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额15112万元,完成率94.4%;2007年计划安排安置房竣工面积3.5万平方米,组织拆迁安置房摸文认购243户(513套),交钥匙140套能完成。
(二)认真抓好指挥部机关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三)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