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瓯海消费委获悉,近三个月食品类投诉与前几个月相比上升了30%。
据了解,食品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饮料、乳制品、酒类及保健食品。
为此,瓯海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
1.食品投诉时,要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
2.保护现场,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封存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3.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只作为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的依据,消费者对协商结果不满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殷诚聪 周丽秋)
转发到: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新浪微博 温网微博 腾讯微博
关键词:消费
编辑: 林振将
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