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昨天凌晨4时40分许,在市区锦绣路与吴桥路交叉口,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瞎”撞了一辆电动车,致使电动车驾驶人翻落受伤,电动车则被连撞带拖而严重损坏。
据货车驾驶员乐清籍吴某称,是日凌晨他从温州市区购买了一车鲜活食品,返回乐清,途中行经事发路口时,左转弯刚起步就响起“嘭”的一声,他的车突然撞倒了一辆电动车。尽管他赶紧刹了车,但还是把电动车拖了三四米远。于是,他迅速把受伤的电动车驾驶人送往医院,并报了警。
司机向现场处置的交警解释说,在即将发生事故的刹那间,由于凌晨天色黑暗且下着小雨,加上车灯亮度不够,导致视觉障碍,他根本没有察觉到电动车在他眼前经过,事故就在“瞎”的状态下发生了。
交警根据经验介绍,这起事故除了吴某解释的原因外,还与凌晨时分这个特殊的时间段有关,这段时间人的生理节律处于大脑反应迟钝、血压降低状态,容易使人的视觉产生麻痹。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交警提醒开夜车的驾驶员除了保持安全的车速外,还要注意经常变换远近灯光,因为变换远近灯光有利于观察环境和路况,更容易及时发现隐患;同时有利于减轻视神经疲劳,提高加强驾驶者的兴奋度。 (方刚)
转发到: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新浪微博 温网微博 腾讯微博
关键词: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