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577-88857266
传真:0577-88857266
投稿:66wz@newswz.cn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温州网] > 娱乐新闻 正文

《投名状》情节漏洞百出 李连杰无知升官坐龙椅


http://www.66wz.com   2007年12月26日 09:06
 

  最近有网友"唐朝"在博客质疑该片编导的历史军事知识太匮乏,以致出现多处错误和矛盾:战场无人清理,铠甲子虚乌有,西洋火枪无刺刀。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结尾时李连杰荣升高官竟要坐龙椅,难怪要被太后派人刺杀。昨日,记者为此连线重庆师范大学文史专家黄中模,与影片宣传方博纳的赵鹏,两方面进行了解释。

  质疑之一:战场无人清理?

  网友在博客披露,最初李连杰一营人马被打得全军覆没后,"竟能以装死方式,完好无损离开战场,顺手把佩刀带走换东西吃。战场似乎完全没有被任何一方打扫过。穿着军官盔甲的李连杰,如何能装死而不被人割首领功呢?"

  史学家:情节处理有漏洞

  黄中模表示,古代作为胜利方肯定要清理战场,运送伤员或清点尸体,但是如果战斗刚刚结束,战场清理一般而言就没有开始,这时战败者有机会装死逃生,"不过电影里没有明确李连杰战败的时间,难怪观众不理解。"

  影片方:没来得及清理

  "杀人三千,自损八百。"赵鹏表示,"影片开始只想表示双方都有很大损失,最后有李连杰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情节,当时我们设想的是战场还没有来得及清理。"

  质疑之二:威武盔甲子虚乌有

  网友称在清朝,"因为效率和费用比的原因,只有八旗兵和部分骑兵会装备盔甲,步兵不着盔甲。到了鸦片战争后,枪炮在战场上广泛使用,很短的时间内,盔甲便从中国军备中消失了。至于太平军所穿之盔甲,更是杜撰品。"

  史学家:清末无盔甲

  黄中模指出,到清末,由于火器的威力任何盔甲都抵挡不了,铠甲就从军事武备中消失了,"一般只在皇帝检阅时才象征性穿穿,几乎等于一种礼服。"

  影片方:不要太考究

  赵鹏表示,"设计李连杰、刘德华等主角穿铠甲,只是为了影片拍出来画面

  好看,电影不是历史纪实,不用太较真。"

  质疑之三:洋枪竟无刺刀

  网友指出,影片第一场战斗中,李连杰大破敌人洋枪队,"所用之道具枪却明显少了一样东西--刺刀。"贴近格斗时由于洋枪无刺刀,根本不是冷兵器的对手。

  史学家:洋枪应有刺刀

  黄中模表示,根据片中情节,战斗应该发生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那时太平军的确是装备了一定量的洋枪。虽然中国传统的鸟枪、抬枪无刺刀,但是西方进口的步枪普遍装备了刺刀,从此火枪既可远射又可近战格斗。"

  影片方:进口洋枪不先进

  对此赵鹏解释,"当时太平军确实引进了一些枪炮,但整个清朝的武备荒废,即使是太平军的洋枪也不先进,片中设计的是从后面装填弹药的洋枪,那种洋枪比较落后,所以就没有刺刀。"

  质疑之四:李连杰坐龙椅?

  网友称李连杰在片尾遇刺前夕,升任江苏巡抚就职典礼时,"路的尽头是一把闪着黄金色彩的交椅,交椅的靠背上装饰的居然是两条龙!"

  史学家:古时皇帝才坐龙椅

  黄中模笑道:"清朝时,只有皇帝才能坐龙椅,这种椅子即使是封疆大吏也是不敢坐上去的。"

  影片方:龙椅是来拜的

  赵鹏表示,按照清朝制度,升任巡抚这种高级官员的就职典礼,"必须要对皇帝的龙椅叩首,以示尊敬,所以片中的龙椅并不是李连杰坐的。"

 
稿源: 星辰在线    编辑: 陈舸
 
移动和联通用户编辑“777”分别发送到106288027和88867,实时获悉爱车的违章信息。
 
 >>相关新闻  ·影视 ·车辆违法查询 ·教育 ·健康  ·房产 ·车网
《投名状》首周吸金1亿 成年度赚钱最快华语片   2007-12-18
《投名状》称霸周末票房 预测首周收入亿元(图)   2007-12-16
《投名状》热映 李连杰“好色”惹恼原型后人   2007-12-14
《投名状》宣传 李连杰向泰国公主下跪   2007-12-13
《投名状》新世纪首映 刘德华“突破”受肯定   2007-12-13
2.3万吨巨轮开始旅途 温州制造最大轮船上水
第三方存管"大限"还剩六天 提醒股民尽快办理
温州六合彩"赌王"丽水被抓 赌资达1500多万元
公园里17对情侣先后遭劫 3名涉案劫匪被重判
开通半月发生4起交通事故 瓯海大道安电子眼
牵挂低保边缘 216户低保边缘家庭获住房补贴
 
 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温州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温州网”,本网以及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温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温州网(包括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都市报、温州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857266。

新 闻 检 索
·宝马车逆行拖人20多米 受害人当场死亡
·村民在车祸现场“捡”走8万元 以盗窃罪被判10年
·26岁残疾男子恋上46岁妇女 为爱私奔7年(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