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开始,筹资时间截至2月15日,个人筹资由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专管员上门收缴,农民也可以自己到辖区乡镇缴纳。
今年,文成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是筹资标准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从6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从15元增加到20元,政府补助80元。
二是住院费用补偿标准提高。全年住院费用累计500元起报,500元以下不予补偿(县口腔医院以及各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报线,0至500元段按20%标准补偿),500至20000元段按45%标准补偿;20000至30000元段按25%标准补偿,30000元以上按10%标准补偿。
三是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标准提高。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报线,补偿标准由2007年度的20%提高到30%。
四是普通病种门诊费用补偿标准提高。按人均33元的标准从合作医疗基金提取普通门诊补偿基金,用于普通门诊费用的补偿。县内普通门诊实时结报补偿标准由2007年度的10%提高到25%。 袁曙 黄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