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物权类纠纷提升为民事案件一级案由《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据该规定,物权类纠纷将被提升为民事案件的一级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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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岁中学生惨遭人泼硫酸 双目失明面部毁容(图)

  • 时间:2008年02月25日 09:11 稿源:东亚经贸新闻 http://www.66wz.com/    字体:

  • 受伤学生被烧得面目全非    记者 施忠威 摄

      “砰砰”,伴着两声敲门的声音,初三学生时东旭应声推开家中房门,突然门外伸出一个“黑手”,向屋内泼“水”,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脸部和眼睛便感到阵阵灼痛。昨日6时20分,家住长春市二道区东丰路附近的时家陷入了“硫酸黑手”阴影。

      突降横祸有人敲门后泼进硫酸

      昨日9时许,在中日联谊医院门诊部,记者见到了双眼蒙着纱布等待就诊的时东旭,此时,时东旭面部、颈部及胸部有多处被烧后的水泡,嘴部已经肿了起来。

      时东旭刚满18岁,是长春市第82中学初三学生,他回忆:6时20分左右,他听见有人敲门,问了一声后没人答应,他推门时感到外面有人把门顶住了,他以为是熟人开玩笑,说声“别闹了”,然后用力地推门,就在门被推开一道缝隙时,门后突然出现一只手,那只手突然一扬,他就觉得脸上、身上像火烧一样地疼痛,他捂着脸顺势倒在地上翻滚起来。正在沉睡的弟弟被哭喊声惊醒,见状立即去找父亲。

      无冤无仇继父不知何人下毒手

      “我家也没得罪谁!有多大的仇,下手怎么这么狠啊!”时东旭的继父时业富说,当天早上他到家附近的公共厕所方便,小儿子跑过来找他。他回家一看,时东旭躺在地上正疼得大喊。

      时业富说,时东旭2岁时就过继到他这里,父子关系一直很好,时东旭学习成绩不错,平常也非常老实,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时东旭母亲长年在外打工,也没有什么仇人;而他自己则在工地干体力活,闲时还做拆迁临时工,维持家里的开销,更是没有啥仇人,现在真不知道是谁下这么狠的“黑手”。

      急施援手男孩被几次转院急救

      昨日,在医院陪伴时东旭就诊的还有他的同学王某以及王某的母亲。王某说得知时东旭出事后,他在母亲的陪同下,先是陪时东旭到吉大二院眼科医院进行救治,医生马上判断出这是硫酸造成的伤害,要求立即到长春市烧伤医院进行烧伤治疗,后时东旭又被送到中日联谊医院眼科进行观察。

      时业富说,多亏了王某和他的母亲,因家里非常贫困,前后治疗的300多元钱都是王某母亲拿的。

      记者了解到,警方已勘察过现场。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我才18啊,我不想瞎啊!”

      中日联谊医院的值班医生说,伤者脸部、脖颈等多处被烧伤,脸部已经被毁容,眼睛已经看不清任何物体,因为没有钱,目前只做了常规的检查,从被伤害的程度看,如果不能及时治疗,随时有失明可能。听到这个消息,时东旭的情绪有些激动,“我才18啊,我不想瞎啊!”虽然眼睛被纱布蒙住,却没有挡住时东旭的泪水。

      昨日,时东旭出事后,他的班主任立即来到医院看望,并出具了一个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本以为可“雪中送炭”解决一下医药费用,没有想到保险公司告知,这种涉及刑事案件的伤害,不在理赔的范围之内,这让时家烦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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