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哪国都难容拉萨事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天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就近期拉萨发生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等问题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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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政府采购中心爆腐败窝案 屡遭人大代表质疑

  • 时间:2008年03月05日 17:08 稿源:新快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被视为防止腐败样板工程的政府采购领域竟然成了腐败的中心!因关照老同学总金额高达1.6亿元的工程并收了15万元的“谢礼”,此外还收下5家汽车维修中心贿送的4.1万元,昨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被控滥用职权、受贿二罪站在了天河法院的被告席上。张以权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把项目给老同学公司代理招标并没有违规,因此没有滥用职权。

      指控

      滥用职权罪

      74个项目给老同学代理

      今年45岁的张以权大专文化,处级干部。从2000年1月起他开始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先后任中心副主任、主任并负责全面工作。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到2003年张以权帮助中学同学黄某(女)成立了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因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采购业务委托给招标代理公司,张以权就利用职权擅自将采购项目中数额较大又容易做的招标项目委托该公司代理。

      据统计,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招标代理项目共有74项,共计金额约人民币1.6亿元。在此期间,张以权还经常与老同学一起吃饭、唱歌,并将大量的政府采购信息向其透露。

      2002年10月,天河区教育局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招标一批教育校园网工程,标的额高达2600万元。因该项目标的额较大,张以权擅自将该工程委托给黄某(女)的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其间他违反规定,事先口头委托,后来才签订书面协议。后在招标过程中,因招标出现违规现象,导致数家供应商不满,数家媒体报道,第一次招标结果废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受贿罪

      笑纳六单位贿款19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张以权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收受同学黄某和广州市5家负责公务用车维修的汽车修配厂负责人贿赂的19.1万元。其中黄某为了感谢张以权长期的关照,于2003年9月在淘金路的工商银行送给张以权现金10万元;2005年年中黄某又送了2万元;2006年上半年黄某在和张以权吃饭的路上又塞给了张以权3万元现金。

      2003年至2004年在广州市公务车定点维修招标之前,5家汽车维修厂负责人分别向张以权行贿合计4.1万元,希望在定点维修招标中予以照顾。张以权还提醒他们在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2007年,张以权被纪委双规,同年7月27日投案自首。公诉机关认为张以权身为受公家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机关职权,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了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公正性。此外,其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庭审

      张以权辩解

      “没有超越职权”

      昨日庭上张以权对受贿罪的事实部分供认不讳,但否认自己曾经滥用职权。“我没有超越职权,委托招标也没有违反规定。”张以权说,虽然《采购法》明文规定了禁止政府采购中心转委托,但《采购法》是2003年1月1日实行,而他将工程委托给正阳都是在《采购法》出台之前,因此没有违规操作。此外,他辩解黄某曾经向其咨询过招标行业的前景,但并没有对其公司成立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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