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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延东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 时间:2008年03月18日 10:15 稿源:http://www.66wz.com/    字体:
  • 【专题】2008全国两会

  •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入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64-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政治辅导员

      1970-1972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1978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年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1998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200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至2007年11月)

      2007-200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年中央政治局委员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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