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哪国都难容拉萨事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今天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就近期拉萨发生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等问题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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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出台规定 基金收入暂不征企业所得税

  • 时间:2008年03月20日 06:01 稿源:新华网http://www.66wz.com/    字体:
  •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王宇李延霞) 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对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作出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以及涉农和国家储备的企业,继续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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