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一名滑县来郑州打工的农民工猝死在二七广场东北角附近,医院、公安、民政局、办事处都表示“管不了”,以至于尸体一直停放在街头,时间长达5个小时。(3月21日《河南商报》)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生命在瞬间消失,这已经是非常不幸的了,更不幸的是,按照伦理观念,死者为大,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死亡,亲属要将死者收敛,如果没有亲属,相关部门在得到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尽快让死者有个可以放置的场所,而绝不是“见死不管”。由于死在大街上,相关部门都互相推诿,以至于冰冷的尸体在大街上停放了近5个小时,也并非没有处理这事这期间,有人多次报警,医院、公安、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都派人到现场,但却没有一个部门能够马上解决,而是一直都在协商中,让人觉得这些部门办事效率的低下,说严重点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如果是病人在大街上求助,事情就好办多了,医院有急救部门,只要一个电话就有急救车来抢救,就算是警察接到报警,他们同样可以向医院求助或者直接将病人送到医院,可是,这名死亡的农民工没有等到抢救自己生命的那一刻,当他死去,他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尸体停放在大街上没人搭理。
既然在公共场合发生,并且有人报警等措施,相关的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能迅速将死者安置到一个合适的场所,我们都知道,医院都有专门停放尸体的太平间,按说是最合适的,可是医院的理由是救护车不能拉死人,看起来这个解释没错,其实是一种推卸,至于公安方面所提出的没有医院的证明不好处理,其实也是一种借口,对于这类公共场合死亡的尸体,公安机关有专门的法医进行鉴定,在处理无名尸体工作中,公安部门的调查和鉴定应该是权威的,民政部门以及办事处都应该配合才是,但是这些职能部门没有让我们看到感人的一幕,相反却感觉到分不舒服,这么一个简单的事情,竟然拖了这么久才处理,面对死人都这么麻木,怎么可能有更多的热情去为民服务呢。
多头管理,程序复杂,或许是造成农民工死亡在大街上5个小时才得到处理的原因之一,但绝不是惟一的,那些相关的职能部门,只要有正义感并且有爱心,他们是绝不会让死者受到这样的待遇的,由此可见,提高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增加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这绝不是只出现在文件中、大会上,而是要有实际的行动,“见死不救”要受到谴责,严重的要受到处分,同样,“见死不管”也是一种罪,一种无法弥补的心罪!(红网: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