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交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材料。据悉,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然而半个多月时间过去了,市本级用人单位仅70余家提交了审查材料。
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从今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据介绍,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如何,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用人单位都是被动地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查,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有利于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审查的结果也将记录进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据了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市除行政机关以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地驻温办事机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用工、职业培训、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七大方面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审查合格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机构根据定级标准予以定级;经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或经督促教育仍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并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记者 林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