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日前下发,而省教育厅不久前出台政策,规定今年起将不再评选“省级优秀学生”,取消“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加分政策。“市级优秀学生”和省级有何不同?今后是去是留?这些问题成了众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话题。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员对我省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的解释是:要减少人为因素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2001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一样开始“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并列入“高考加分”,最高可加20分。如此高的“含金量”很快得到学生家长异乎寻常的重视。此后,加分过程中一些不透明、不公平的现象相继在各省份出现。2005年,在一片质疑声中,江苏省率先取消“省级优秀学生”评选。
市教育局相关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将继续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和省级不是直接对接关系,它其实由“三好学生”演变而来,旨在打破“三好”评选中的“惟分数论”,让更多学生进入评优的范畴。“市级优秀学生”今后将作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嘉奖,中考不会获得任何加分照顾。
我市一位教育专家支持“市级优秀学生”继续评选,认为“省级优秀学生”不应取消,而应改良。有空子可钻的加分政策可以去除,但评选本身对学生的激励示范作用值得肯定。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