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龙湾消费委了解到,从5月5日开始,温州永强机场推出了“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若在机场内买到不称心的服装、皮鞋、食品等,消费者可要求退换。但龙湾消费委也提醒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不等同于无条件退货,退货必须凭售货单位发票,并保持原商品再销售的价值。
据龙湾消费委工作人员介绍,“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公约承诺单位正常购买商品之后,对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商品进行退换时得到的一种诚信服务。而机场受地域和路途的限制,相对封闭,恶意购买、恶意退货的行为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所以在机场推行“无理由退货”非常合适。目前,温州永强机场已与9家进驻机场的企业签订了《温州永强机场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自律公约》,涉及的商品包括服装、皮鞋、箱包、眼镜、食品、工艺品等。记者 曾云毕 通讯员 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