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8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出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依然是今年初中招生的总原则,相关规定与去年大致一样。凡属报名对象的鹿城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5月12日、13日直接向所在学校报名。
《办法》规定,隶属鹿城城区(包括12个街道、南郊乡),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鹿城城区户口必须于2008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
报名方式各不同
●在温州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含广场、南浦校区)、温州八中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且产权办理时间不足三年的学生家长,应向学校提交居住三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给市教育局中招办。
●现役军人的子女要有其父母现役军官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给市教育局中招办。
●外地回温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向市教育局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16日。
“就近”详规看仔细
就近入学是指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报名对象)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
在温州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含广场、南浦校区)、温州八中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入住时间不得迟于2005年8月31日)。
据悉,今年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7400多人。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各小学毕业生生源分布情况与各中学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整平衡,确定分配辖区。初一新生,凭市教育局中招办录取通知书,于8月28日向录取学校报到。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市教育局中招办重新分配。记者 周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