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赵洪祝对话网友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将围绕“切实推进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这一主题,与广大网民朋友共同交流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滚动新闻 正文

  • 南充市民哄抢鲜花背后的“有意识与无意识”

  • 时间:2008年10月07日 15:06 稿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http://www.66wz.com/    字体:
  • ·事件回放:南充网友曝光 晨练老人哄抢景观鲜花

    这两天在一家新闻网站的南充论坛上,一则名叫《国庆节期间景观花被哄抢,看南充市民的素质》的帖子,在当地成为热门话题。该帖记录了10月4日上午,南充市区一些晨练老人哄抢景观鲜花的场景。许多网友跟帖认为,哄抢鲜花的行为“丢了南充人的脸”,锻炼身体的同时应该把思想锻炼一下。(10月6日《成都商报》)

    群起而为之的哄抢物品事件,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参与者的心理往往都很微妙。很多人可能平日品行端正,却也不免陷入一种“浑水摸鱼”式的情绪,进而加入哄抢的行动。事实上,当一个人开始行动后,有些人可能刚开始还有心理上的自我约束,但转念一想:别人都抢我不抢,那我不是傻子吗?而且就算我抢了,这么多人一涌而上,事主也顾不过来。因而从某种角度上说,哄抢事件的发生,背后依托的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和不自觉。

    而哄抢事件的频频发生,从另外一层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有意而为之。有研究表明,当许多人去做同一件事的时候,即使这种行为本身不道德,甚至违法,人们也往往会认为法不责众,自己的责任要么得不到追究,要么会在集体行动中变小。显然道理并非如此,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与道德和法律相悖,并且给他人带来了损失和伤害,就应当受到舆论谴责和法律追究,不会因为别人也这样做了而被免除。

    康德曾经说过: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来越历久弥新,一个是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令。但在当下的语境中不难发现,对很多人而言,不仅法制意识依旧非常淡薄,道德律令更是早就被抛弃——对于挑战法律特别是道德秩序的事情,早已见怪不怪,甚至习以为常。

    有意识的犯错,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不守秩序地行方便,往往带来的是整个社会效率的下降,即许多人的不方便。就这次南充哄抢鲜花事件来说,如果公园负责人明年国庆汲取教训,安排专人看管鲜花,不仅会影响公众赏景,而且为此还会增加资金投入——这笔钱说到底还是出自纳税人,包括那些参与哄抢鲜花的人。

    集体无意识的行为,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肯定都曾在社会生活中参与过。但当群体行为与法律、道德相悖时,我们理应力避法不责众的心理,说一声“不”。

    [腾讯·大成网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进入论坛讨论(新闻热评)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余伟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