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昨天透露,我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明年的人均筹资标准将从今年的103元提高到140元以上,经济发达地区的筹资标准还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人均筹资要达到150元以上,两市六县的人均筹资要达到140元以上。
同时,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市级财政对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人均补助金额将从20元增至30元,对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洞头县的人均补助金额从5元增至6元,对文成县、泰顺县的人均补助金额从10元增至13元。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
农民个人筹资原则上占人均筹资额的30%以上,明年农民个人筹资在今年的筹资水平上增加10元以上。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个人出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各县(市、区)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住院实际费用的30%以上,门诊补偿比例在门诊费用的15%~30%之间。
此外,我市将扩大补偿范围,对参加新农合的患肺结核病的农民,在已有“免费”政策的基础上,把其余因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发生的费用,纳入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围;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10岁以内的参合儿童,根据医生处方在指定地点购买无苯丙氨酸奶粉的费用,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项目支付范围;对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其住院分娩发生的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朱国晓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投小钱得大保障”的制度,人均筹资越高,相应保障额度也越大,报销比例也会越高,可以说是农民的“保命钱”。记者周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