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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评“黑嘴”二点五亿元天价罚单冲击波

  • 时间:2008年12月02日 20:31 稿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核心提示:股市“黑嘴”汪建中被开出2。5亿元罚单,被无良股评家忽悠的股民如大梦初醒,中国证监会的这一举措对规范股市具有积极意义。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朱春先

      李静明对着电脑屏幕一阵苦笑。

    12月22日,当他看到中国证监会对股市“黑嘴”汪建中开出2。5亿元罚单的新闻后,心情复杂不已。

      

      李静明是一个股民,2006年到2007年,他的资产像气球一样被迅速吹大,但这种喜悦没有维持到现在,到12月28日收市时止,他不仅把全部利润都还给了市场,还将老本贴进去三分之一。

      李静明的这种结局,和他炒股的习惯有关。他习惯于按照证券分析师的推荐寻找股票,还参加相关证券咨询机构的会员俱乐部,以获取会员特供股票。

      这种模式,在长达一年半的牛市里,屡试不爽,这让他获得了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利润,但进入熊市以后,荐股必涨的神话开始破灭。

      他成为中国无数被无良股评家忽悠的对象之一,后者被称为证券咨询界的“黑嘴”。

      在短短10多年的中国证券发展史上,不断有“黑嘴”被证监会查处。汪建中不过是这支“黑嘴”队伍中一个代表而已。“只有在退潮以后才知道谁在裸泳”,国际投资大师巴菲特的这句话,也许为汪的落马给出了一个恰当的注脚。

      罕见的亿元罚单

      新华社的消息显示,中国证监会于11月21日向社会通报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操纵市场的案情,并作出了撤销北京首放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决定,对汪建中没收违法所得1。25亿元,处以等额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法制周报》记者在第一时间,前往北京首放了解情况时发现,该公司的两个办公场所,早在今年五六月份就已歇业,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市场在证监会正式发通报之前的传言。(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有媒体报道,早在两个多星期以前,就有人传出汪建中被查处的消息。

      但没有人会想到,汪建中收到的是史上最大一笔罚单,在此之前,先后被查处的证券咨询界大腕级人物赵笑云、雷立军、孙成钢,所收到的罚款单,也不过是几百万元而已。

      证监会作出这个异常决定的理由是,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力,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

      从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汪建中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汪建中操纵股票的这一时段,有一大半是在牛市期。2007年1月,上海证券综合指数还在2800点左右徘徊,到这一年的10月16日,暴涨至6124点,年内涨幅达1。5倍,部分股票涨幅超过10倍。

      除了罚款金额创出史上之最外,和其他被查处的咨询界大“黑嘴”还有一个不同,那就是“由于汪建中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以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嘴”讨巧路线图

      股市从来不相信眼泪,更不相信没有来由的吹牛。要想在咨询界立足,必须首先让投资者赚到真金白银。

      汪建中当然明白这一点。

      在他入行不久,很多投资者即发现,他(首放)周末推荐的股票,下周一一般会涨停。

      在2003年中国证券市场熊途漫漫的时期,在一千多只股票的万“绿”丛中,有时仅有汪建中推荐的股票会奔上涨停。一时间,汪建中声名鹊起。

      截至目前,关于汪建中案的最新情况仍止步于证监会的通报内容,汪建中涉嫌犯罪的具体案情仍不得而知,但汪建中及其旗下公司北京首放操纵股价的手法,仍通过民间渠道被透露出来。

      对于汪建中操纵股价的套路,有人作如是归纳:每周二或周三选好目标股建仓,周四向公司高级会员推荐买入,周五向初级会员推荐买入,同时发表荐股文章,待下周一股市开盘时,所推荐的股票往往会直奔涨停。

      以2007年3月9日(星期五),北京首放推荐的一只股票为例,即可以窥见一斑。

      当天,北京首放向会员推荐的股票为交大博通(600455行情,爱股,主力动向),其时,该股收报10。35元(此前几个交易日该股均价不到10元),3月12日、13日、14日,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14日报收13。78元。

      2007年3月13日(星期二),北京首放在荐股中称,“要准确捕捉市场热点,获取最大牛市利润”,并指出“软件板块存在大机会”。

      神奇的验证效应在随后的3月14日出现了。这一天,沪深股市大盘双双下跌,但软件板块却全线启动,宝信软件(600845行情,爱股,主力动向)连拉两个涨停,信雅达(600571行情,爱股,主力动向)大涨18%,浪潮软件(600756行情,爱股,主力动向)、中国软件(600536行情,爱股,主力动向)、远光软件(002063行情,爱股,主力动向)等短线涨幅都超过15%。

      “神人”汪建中

      炒股的人都知道,光凭在电视上胡吹乱捧一通,绝对不可能让一只股票随意上蹦下跳,由此可见,汪建中特有的红色星期一(指周一涨停股)现象绝非简单。

      在汪建中出事以后,李静明所在营业部的资深股民王先生,查阅了北京首放历年来的荐股情况。王先生发现,汪建中最牛的时候,要上溯到5年前的2003年,“去年牛市的时候,不买他荐的股票也能赚钱,但在2003年的熊市期间就不同了,他推荐的股票往往能在大盘下跌甚至暴跌时,仍能冲上涨停!”

      “操纵股价的行为,无论是前些年的《证券法》还是新修改的《证券法》都有明确而严厉的处罚条款,但咨询界的黑嘴却从来没有因为这样的法律条文高悬在头而有所收敛,从赵笑云到雷立军、孙成钢,无不如此”,王先生对记者说,这三人都是咨询界大名鼎鼎的人物,每一个人都是在其当红时可以影响市场的人物。

      相对于前三者,汪建中显然是后起之秀,但其荐股成功率之高,却丝毫不亚于他们。

      公开资料显示,汪建中,1968年生于安徽怀宁县洪铺镇。进入咨询界以前,曾在二级市场炒股票。

      2001年8月,汪建中注册成立北京首放投资顾问公司,自任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个人投资80万元,占公司股份的80%,另一个人股东赵玉玲出资20万元,占股20%。一年后的2002年底,北京首放通过增资扩股,取得了证券投资咨询资格。

      就在2003年里,北京首放推荐的股票开始出现独立行情,“星期一现象”出现。(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从2003年起到2008年5月被查时止,北京首放的荐股板块成为很多投资者必看的内容,汪建中个人也通过在电视台证券类栏目中担任特约嘉宾等形式,不断扩大影响。

      2007年初至2008年5月,这是证监会通报中特意提到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证监会查实北京首放以“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了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要警惕天价罚单成司法白条

      事实上,北京首放与汪建中并不是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罚单承受者,早在2001年4月23日,在著名的妖股亿安科技身上就发生过4。49亿元的罚款事件。其时,中国证监会对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作出处罚:长时间联手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欣盛、中百、百源和金易等4家公司因违反《证券法》的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49亿元、罚款4。49亿元的处罚。

      但后来这4。49亿元是否被执行到位,成为证券史上的最大的悬疑。有业内人士称,“这笔巨额罚款,实际执行的很少,到位性成了很大的问题。”

      那么,汪建中及其北京首放高达2。5亿元的罚款,是否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很多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上海律师协会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兼秘书长宋一欣在接受采访时,阐述了自己的立场。

      他说,北京首放和汪建中这次能否处罚到位,现在也难说,有待观察。严肃性不体现在金额上,到位性构成很大的问题。据说,首放早就关门了,是不是财产已经冻结,人们并不知道。如果处罚不到位,天价罚款还是司法白条,就没有意义。

      其次,目前还没有对汪建中违规情况进行定性,到底是内幕交易还是操纵股价?现在还不清楚,要待刑事侦查结束以后才能明晰,因此现在来判断他将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还不好说,如果提起刑事诉讼,(无论是哪一条)他可能面临最高十年的刑罚,如果不提起刑事诉讼,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天价罚单背后的冲击波

      汪建中事件的爆发,将对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成为当下业内人士议论得比较多的话题,12月29日,知名证券分析人士、金融界分析师陆俊龙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上述话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法制周报》:汪建中并不是第一个,也可能不是最后一个被处罚的“黑嘴”,请谈谈这一事件对证券监管未来的影响。

      陆俊龙(以下简称陆):透过这一案件,将对中国证券监管带来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一段时间以来,在实际操作中,缺少严刑峻法对股票咨询业的监督,今后,可以要求股评师在分析企业的时候必须出具估值模型依据,证券监督委员会也必须定时抽样检查分析师分析企业的估值模型。

      其二,加大惩罚力度,罚款加刑事处罚并重。之前简单的罚款以及证券业禁入显然力度过轻,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串通坐庄、出货的行为。

      其三,加大信息披露的公正性。股评“黑嘴”之所以深受信赖,最主要也是因为中国股市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对于股评分析师口中的某些信息,证监会也必须定期抽样调查,一旦发现不符,马上处罚!坚决杜绝股评分析师乱说话的行为。

      《法制周报》:汪建中事件对中国证券咨询界将起到什么样的警示作用?

      陆:在大盘处于水深火热的今天重拳出击,表明国家整治资本市场并确保股市在未来的运行中能够逐渐正规化的思想。我想通过这次事件,国家会继续加大力度并立法对证券咨询界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监督。我也相信此后中国证券咨询界今后这类“黑嘴”现象也会越来越少。

      《法制周报》:广大股民能从这一事件中得到哪些警示?

      陆:教育了广大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不能听信消息、传闻,而应该加强自身对宏观经济以及所投资企业的了解,坚定价值投资理念。对股评分析师提出的投资建议要有所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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