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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童拒绝坐台被逼喝尿 三男一女放黄片辅导

  • 时间:2009年01月08日 10:51 稿源:南京报业网(南京)http://www.66wz.com/    字体:
  •   为实现发财的梦想,离异女杨新芳与几名镇江籍少年建立了“供产销”的坐台女“通道”,试图从中牟利。这些人在赤裸裸的金钱诱惑面前,让一名13岁的镇江籍女童掉进了无底的深渊:20多天惨无人道的折磨,将她逼成了“创伤应急障碍”。

      混不出名堂要找小姐坐台

      现年32岁的杨新芳的老家在江苏丰县,与南京籍的丈夫离婚后,她就暂住浦口区迎江路,一直没有工作,靠着和丈夫离婚留下来的一笔钱维持生活。“2007年10月,我应邀到镇江市的一家医院探望朋友‘马达’(陶某)的爱人;其间,‘马达’诉苦说,被他刺伤的爱人要他拿一笔钱来私了,自己手头又紧……在这之前,穷困潦倒的‘马达’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持刀将其刺伤,因而住院。“

      在镇江期间,被人尊称为“杨姐”的杨新芳向“马达”、赵伯俊、赵飞、赵孟两兄弟等四个无业男放出话来:你们在外混也混不出来个名堂,不如在镇江找些“小姐”去南京坐台,这样能赚到钱,我也能给你们提成。“每个小姐我给你们提成500块。”

      别看“马达”等人一事无成,但找人,尤其是找“小姐”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4个人除了“马达”年龄大些,赵伯俊和赵飞都未成年,赵孟也才刚满18岁,他们一致同意帮“杨姐”找人。在他们的眼中,“杨姐”在南京“有关系”、“有能耐”,还能带他们一起发财。

      为镇江女孩介绍坐台牟利

      “我们先后找了3个小姐来南京坐台,想趁此捞一些钱。”其中,13岁的小艳是年龄最小、受到伤害最大的一个。

      通常情况下,赵飞等人将找来的“小姐”乘火车送至南京火车站,“杨姐”接待后支付500元“提成”;之后,“小姐”就会由“马达”安排到音乐茶社、KTV或者饭店,开始接客。“每次坐台收100块到120块不等,如果只摸一摸就只有几十块。”“不过,他们送过来的第一个小姐不愿意在我这里做,后来我让‘马达’他们送第二个小姐时,顺便带回镇江了;第二个小姐给我提要求,问我有没有场子保证她的收入,她可是要每个月最少出20多个台才愿意干,我没法满足,后来她也走了;第三个就是小艳了……”“杨姐”称,自己仅仅是做“场外”的零星生意,并没有太多的收入;给“马达”等人的500块,是替她找小姐的“辛苦费”和找下一个小姐的“活动费”。

      2007年10月上旬,赵飞等人在镇江的一条商业街上与小艳搭讪,称“带她去南京玩”。随后,几人来宁将自称19岁的小艳转交给了“杨姐”,获得500元“辛苦费”。

      三男一女放黄片辅导

      “杨姐”收下小艳的目的非常明确:带她去坐台、收取嫖资,但小艳根本不知道“接客”,更不会唱歌、喝酒、取悦他人。对自己被安排到娱乐场所接客的事,她觉得非常“恐怖”,并本能地抗拒。于是,她的麻烦来了。“杨姐”、赵家两兄弟等四人在“杨姐”家里,准备给小艳“上课”。为了尽快地让小艳熟悉“工作流程”,“杨姐”买来了DVD、借来了黄色录像光盘。“一边播放黄色录像,一边让赵伯俊根据录像里的姿势……逼迫小艳学会卖淫技巧。完后,小艳说会了。”为了更好、更快地教会小艳,“杨姐”在一边不遗余力地“指导”。

      第二天,“杨姐”的“课程”还得继续,并且还增加了一些“学习内容”,体验的人数也由赵伯俊一人参与,变成了赵家两兄弟参与……

      百般凌辱只为逼接客

      “杨姐”等人急于渴望让小艳成为摇钱树,但初步的学习并未能让他们如愿,小艳仍然抗拒“去坐台”。“第二天,我们在杨姐家吃饭,小艳不小心打碎了一个饭碗。因为害怕挨打,她吓得哭起来。杨姐命令她脱光衣服,到卫生间用冷水洗澡,完后又坐在沙发上用电风扇吹,冻得她直哆嗦。她一边哭一边求饶……”赵飞事后称。

      次日,“杨姐”决定锻炼小艳的酒量:让赵飞等人在啤酒里兑一些白酒,端过去给小艳喝。借此机会,赵飞在杯子里撒了半杯尿,再加了点啤酒和白酒。“她喝的时候说有尿臊味,喝了头晕,我和杨姐他们就在一边笑。”赵飞解释说,“我这样做只是觉得好玩。”“接下来,杨姐又给我们放黄色录像,小艳说没反应,杨姐又叫我们去地里拔来萝卜、后来用红薯,凌辱小艳……”

      在接下来的20多天里,这三个年龄都在18岁左右的少年,无论是“杨姐”指挥烟头烫,还是用萝卜凌辱,抑或是皮鞭抽、喝酱油胡椒汤等,他们都会以觉得好玩、刺激的心态去“执行”,与30多岁的“杨姐”一道对实际年龄仅13岁的小艳百般凌辱,并介绍嫖客上门嫖宿获利,直至警方解救。

      判定“手段特别恶劣”

      2007年年底,“马达”因为介绍卖淫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顺藤摸瓜,追踪至“杨姐”家中,解救了生活在黑暗中长达20多天的小艳,并抓获杨姐等人。不久,赵伯俊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投案。

      经过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小艳除了浑身青肿外,已经患有“创伤应急障碍”,并与其经历存在因果关系。此外,经有关部门证实,小艳尚未满14周岁。

      2008年9月26日,经补充侦查后,“杨姐”、赵飞、赵伯俊三人涉嫌强迫卖淫罪、赵孟涉嫌强奸罪,被检方审查起诉,涉案的其他人均被另案处理。在审理过程中,赵伯俊和赵家兄弟的父母均主动在经济上对小艳进行补偿。

      2008年12月12日,南京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杨新芳等人采用殴打、强奸等暴力手段,多次强迫受害人卖淫,且手段特别恶劣,给受害人的身体造成了较大伤害,属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杨新芳强迫卖淫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飞、赵伯俊、赵孟三人分别获刑11年、7年和5年不等。(本文来源: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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