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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策 参保对象和保险责任扩大

2009年10月05日 14:33:15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核心提示: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农业保险将不再是农业大户的专利,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和部分散户均可成为参保对象,养殖户将获得更多的实惠。

  温州网讯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农业保险将不再是农业大户的专利,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和部分散户均可成为参保对象,养殖户将获得更多的实惠。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我市已开展三年,这项工作的开展在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省政府又发布了《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我市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进做了进一步部署。

  《实施意见》规定,保险责任扩大到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大灾,保险金额提高到物化成本的50%左右。此外,《实施意见》还指出要扩大参保对象,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对象从大户扩大到以大户为主,兼顾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和部分散户;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大灾快速理赔等制度。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根据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目标,全市各县(市、区)每年的农业保险工作要完成年度任务基数的70%以上。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品种大户参保率达到70%以上,县(市、区)自选品种参保率达到60%以上。记者张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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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保险

编辑: 郑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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