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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为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改善城市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天发出通告,决定对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进行调整,12月1日起,禁止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禁鸣区域北、西、南方向没变,东向从汤家桥路扩至龙腾路,新增了永强的罗东大街。
调整后市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包括,主城区:北以瓯江为界,东至龙腾路,西至娄东大街、翠微大道、过境路、泰力路,南至瓯海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环线范围内的大街小巷;黄龙住宅区:东至营楼路,西至梅电路、康盛路,北至过境路,南至康强路(不含梅电路、康盛路、过境路、康强路)环线范围内的大街小巷;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大街(镇标路至永宁路)。
禁鸣区域内,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外,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对违法鸣喇叭的驾驶人,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温交宣)
关键词:禁鸣 机动车
编辑: 吴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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