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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拿了自己的手机 疯狂妻子将丈夫刺成重伤

2010年12月07日 06:43:19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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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因怀疑丈夫拿了她的手机,争吵中,她将一把水果刀戳进了丈夫的脖子,致其重伤。陈某日前被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丈夫阿荣(化名)经济损失9.9万余元。

  39岁的陈某与阿荣结婚多年,因感情不合,两人分居,闹到快离婚的地步。

  今年5月13日,陈某发觉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丈夫偷拿的。随后,她去超市买了两把水果刀,赶到位于乐清乐城金融路的家里。门锁着,丈夫不在,她就在门外等。

  当天晚上7时许,阿荣带着儿子回家,看到妻子陈某站在楼梯上,他让孩子先进屋,关上门,自己站在门外准备和妻子说几句。这时,陈某突然上前,一把水果刀顶着阿荣的后腰,说:“你把手机还给我”。“什么手机?”阿荣问。

  阿荣转身夺刀,争执中,腰部、手部被刀划伤。随后,他到邻居家包扎伤口,并准备去医院就诊。这时,陈某说,她想跟阿荣一起去,等伤口处理好了,再让阿荣去拿手机还她。阿荣叫陈某把刀收起来,陈某以为他又想来夺刀,于是挥刀乱舞,结果一刀戳进阿荣的脖子,鲜血喷射而出。

  邻居见阿荣受伤这么严重,拨打了110报警。阿荣被送去医院急救,陈某被警察带走。

  经鉴定,阿荣右侧颈总动脉绝大部分离断、左侧颈外静脉离断等,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当时已危及其生命,幸好抢救及时,才逃过一劫。

  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曾住院治疗过,服药后病情有所好转,但仍存在部分幻视。经鉴定,陈某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告人案发时患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期),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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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后:两起不幸,令人唏嘘。曾经同床共枕的夫妻,竟然反目成仇至此,需要兵刃相见,需要设下毒计。不堪前夫骚扰,只有杀人灭口才能彻底清净?丈夫擅自动用了自己的东西,唯有动用水果刀才能解恨?法制社会,解决争端有很多方式,不幸的是她们都选择了最笨最伤人的一种。唉,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她们必定后悔,但愿这样的悲剧少些,再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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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疯狂妻子 温州

编辑: 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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