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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浙江”创作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2013年04月11日 19:14:48来源:温州网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为扎实推进浙江文化强省建设,全面宣传浙江“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进程的探索与实践,热情讴歌浙江人民建设“美丽浙江”的精神风貌和感人故事,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以“美丽浙江”为主题的优秀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化厅

  活动承办单位:浙江省文化馆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二、创作主题:

  “美丽浙江”歌曲创作主题应始终紧扣“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江人共同价值观,讴歌创业创新,展现有时代感的“最美浙江人”形象,较好体现浙江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通过征集活动,力求创作推出一批能够反映浙江最美人文、最美人物、最美风光等一系列以“美丽浙江”为主题、深受群众喜爱、能够广为传唱、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歌曲。

  三、征集要求:

  1、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2、征集作品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创作(要求原创不含改编),且并未在任何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词曲新作。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任何形式(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来稿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作品提交时必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附件2)否则法律责任自负。

  四、活动步骤:

  1、第一阶段歌词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入围候选歌词30首,颁发证书,稿酬2000元。歌词作品截稿时间:2013年6月30日,入围歌词公布时间为:2013年7月中旬。

  2、第二阶段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曲作者选择入围候选歌词谱曲(可自定歌词谱曲),寄送时需附歌曲小样,将评选出入围候选曲谱20首,颁发证书,稿酬3000元。入围曲谱截稿时间:2013年9月20日,入围曲谱公布时间:2013年10月中旬。

  3、第三阶段由“美丽浙江”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确定5首入选歌曲,颁发证书,稿酬5000元。组委会将对歌曲进行精心制作、包装,并在网络、浙江省各电台等媒体平台上播放。入选歌曲公布时间:2013年10月下旬。

  入围入选作品发布平台:浙江艺术网(www.art-zj.com)、浙江音乐网(www.zjmusic.com.cn)、《歌曲》杂志

  五、报送方式及其他:

  报送者可从浙江艺术网(www.art-zj.com)、浙江音乐网(www.zjmusic.com.cn)下载本启事附件《报名登记表》和《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按要求填写表格后,第一阶段连同歌词作品寄发,第二阶段连同曲谱一式三份(完整歌曲需提供录音小样)寄发,寄发至浙江省文化馆表演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杭州市武林路71号 邮编:310006

  联系人:周亦文

  联系电话:0571-87028083 13757170060

  电子邮箱: mlzj2013@sina.com

  “美丽浙江”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解释权。

  附件1:“美丽浙江”创作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附件2: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

  “美丽浙江”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3年4月8日

关键词:美丽浙江 创作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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