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浙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仅台州不合格

来源:浙江在线作者: 2013-12-28 16: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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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8日讯(记者潘杰)省环保厅近日通报了今年1-11月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质情况。11个设区市的考核情况均在合格以上,参评的69个县(市、区)中,台州市区为不合格,主要是总磷含量较高。

  1-11月,全省151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有95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62.9%。其中,一至三类断面为95个,四类断面为17个,五类断面为16个,劣五类断面为23个,总体水质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

  11个设区市中,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的交接断面水质初步评价结果为优秀,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为良好,嘉兴市为合格。

  69个参与评价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中,淳安县、洞头县、常山县、玉环县等21个为优秀,占30.4%;富阳市、文成县、桐乡市、缙云县等38个为良好,占55.1%;建德市、乐清市等9个合格,台州市区为不合格。

  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其实就是市区、县市交接处河流的水质。监测的指标有三项,分别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如这三项指标均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劣于入境水质,且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变差了,就会被确定为不合格水质。

  不过,由于居民日常生活用水主要靠水厂供给的自来水,已经过了各道工序的严格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才会输出。因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水质并无直接关系,除非碰上蓝藻爆发、化学污染等突发性事件,才有可能导致饮用水污染。

  目前,浙江省对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情况的评定,除了日常定期的评价性通报外,最主要的还是年度考核。一旦在年度考核中出现不合格,除影响当地生态省建设考核成绩,还将实行区域环境限批,即停止审批、核准区域内相应建设项目和大宗取水项目,并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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