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贵州安顺,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两警官驾车巡逻到沪昆高速贵阳往安顺1898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由贵阳往安顺方向高速行驶,而越野车前挡风玻璃与引擎盖上竟趴有一男子。民警驾驶警车以每小时140公里的车速追赶,到达平坝收费站时才将越野车拦下。
经高速交警询问驾驶人得知,驾驶人名叫陆某某,他称爬到其车顶上的男子叫陈某某。经初步调查,两人因债务问题,当天上午在清镇市发生纠纷,陈某某拦住陆某某的越野车不让其驾车离开,而陆某某不顾其安全强行开车,陈某某被陆某某开车撞击时,迅速爬上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前引擎盖上,陆某某就一直驾驶越野车从清镇市上沪昆高速快速驶往安顺方向。
据陈某某介绍,当时自己被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顶着在高速公路上以140码速度狂飙了30公里,如果没有遇到高速交警,自己随时有被甩落的危险,幸得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成功救其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