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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20年还是“二等村民” 究竟哪个村才是“家”

温州网 2014-03-11 07:07:01
为此,他感到茫然无措:他和老伴都是农民,为什么无法享受国家惠及农民的相关政策?

  温州网讯 20年前,汪先生把一家人的户籍从龙湾区沙城街道(现归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永恩村迁入永中街道沧河村。如今,他和老伴都已年过六旬,但在社会养老保险、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以及村民福利等方面,两个村都不给予他们本村村民待遇。

  沧河村村干部认为,汪先生夫妇的土地关系不在本村,当时只是同意其挂靠户口,当然不能享受正式村民待遇。

  永恩村村干部认为,汪先生夫妇的户口已经外迁,就意味着失去了本村村民资格;如果他重新迁回户口,则可以考虑给予本村村民待遇。

  在两个村来回跑了多年后,汪先生打算重新迁回户口,但当地派出所表示“无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户口迁移”。为此,他感到茫然无措:他和老伴都是农民,为什么无法享受国家惠及农民的相关政策?

  在沧河村落户20年

  仍无法享受正式村民待遇

  今年64岁的汪先生,现居住在龙湾区永中街道沧河村。多年来,他和老伴始终有个心结,虽然全家户口迁入该村已20年,也早已拥有该村的房屋,但一直无法享受正式村民待遇,沦为“二等村民”。

  汪先生说,他和老伴除了拥有本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所有的正式村民待遇一律不沾边。例如,沧河村60周岁以上的村民,每月可以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口粮补偿款,以及村里的福利分红等共700来元,而汪先生和老伴一分钱也拿不到。

  对老年人来说最为受益的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按政策规定村委会应给予村民一定的资金补助,但汪先生和老伴无法享受这一待遇,所有医疗费用全部要自掏腰包。此外,在我市农村开展的“三分三改”中,他俩也未能持有土地股份。

  汪先生说,他和老伴在村里该享受的村民权利几乎为零,但却要履行村民的同等义务,该交的费用从未少过。

  汪先生怎么会成为沧河村的“外来户”呢?上世纪70年代末,他在部队服役时身体受伤,退伍回乡后不适宜干农活。经上级安排,他进入沧河村一家集体企业工作,但依然属于农业户口,在老家沙城街道永恩村还有几亩田地。

  1984年,汪先生打算把孩子转到沧河村就学,由于一家人的户籍仍在老家永恩村,转学需要缴一笔金额不小的代培费。为了免除这笔费用,他把全家的户籍迁到了沧河村。

  此后,户籍问题从未给一家人带来麻烦,直到汪先生和老伴年满60周岁时,才发现两个村都不让他们享受正式村民待遇。

  两个村均不认同为正式村民

  为这事老夫妇跑了四年

  “村里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领取700来元钱,虽然钱不多,但老人认为自己该享受的却无法享受,心里总是感觉不公平。”汪先生的儿子小汪说,他的父母为这件事已经跑了4年时间。

  刚开始,汪先生的老伴冯女士去找永中街道沧河村村干部。对方说,当时她家迁入户籍时属于临时挂靠,自然不能享受正式村民待遇,建议她去找原先居住的沙城街道永恩村解决。

  冯女士认为,她全家早已拥有本村的户口和房屋,而且拥有本村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该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于是找永中街道有关负责人协商解决。该街道有关负责人认同沧河村村干部的说法,同样建议冯女士找原籍村解决待遇问题。

  交涉无果后,冯女士只好要求沧河村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她全家户口已迁入20来年,但没有享受60周岁以上村民的各类补助待遇等。冯女士持这张证明要求沙城街道永恩村解决村民待遇问题。

  永恩村村干部说,按照村里规定,户口已经外迁的村民,一律视为主动放弃村民资格,自然也就不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冯女士去找沙城街道有关负责人,该街道有关负责人也持同样观点。

  冯女士说,沧河村和永恩村的村干部都很热情,也很关心她和老伴的晚年待遇问题,不存在故意刁难的现象。但她感到不明白的是,既然她和老伴都是农民,总得有一个村接纳他们,到底是哪个村呢?

  老房子没有产权证

  户籍无法回迁至永恩村

  汪先生在老家永恩村还有一间两层房子,长期对外出租。两年前,永恩村村干部告诉他,如果能够重新迁回户口,村里可以考虑接纳他们,这样就能享受本村正式村民待遇了。

  汪先生和老伴兴冲冲地来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沙城派出所,陈述事情经过后,该派出所负责人说,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汪先生需要提供他在永恩村的房屋产权证。

  汪先生一听就泄气了。原来,他的这间老房子只有集体土地证,而房产证十几年来一直办不出来。对此,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爱莫能助。

  汪先生说,老房子原是一间两层小瓦房,在1994年一场台风中倒塌,第二年拆建成一间两层平屋。那时候,他和很多灾民一样,未向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自行原拆原建,只是请人拍了房子倒塌后的照片留存。

  数年后,汪先生考虑到自己的户口已经外迁,为避免日后出现产权纠纷,于是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来现场勘查后认为,该房子未经审批,属擅自原拆原建,而且与原貌变化较大,按规定不予办理房产证。

  “其实,在永恩村,绝大部分的民房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汪先生说,尽管如此,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当地派出所是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他也无话可说,只能怪自己当年不懂政策。

  挂靠户不能享受正式村民待遇

  这样的口子不能开?

  近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获悉汪先生的遭遇后,走访了沧河村、永恩村,以及永中街道和沙城街道办事处,各方证实汪先生和老伴所言属实。

  对于汪先生的情况,沙城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李聂武比较熟悉。他说,去年底汪先生的老伴冯女士曾上门反映过此事,两个村都不给他们本村村民同等待遇,这对他们个人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

  李聂武认为,汪先生和老伴的村民待遇问题应该在户口所在村解决,也就是现在居住的永中街道沧河村,因为他们在那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随后,李聂武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局有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政策后转述记者:村民的一切福利待遇应该在户口所在地解决。汪先生当时把户口迁入沧河村时,如果双方有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沧河村应该酌情考虑汪先生夫妇的村民待遇问题。

  李聂武还说,如果汪先生把户口重新迁回永恩村,按政策规定,永恩村应该酌情考虑其村民待遇,这在其他村也有类似情况。

  不过,永中街道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于汪先生这样的挂靠户,一律不能享受本村正式村民待遇。目前该街道类似情况较多,这个口子不能开,否则会出现矛盾和纠纷。

  沧河村村干部称,村有村规,如果政策规定汪先生必须在本村享受正式村民待遇,也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村干部不能擅自决定。

  近年来,尤其是我市实施农村“三分三改”以来,类似汪先生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类问题该如何解决?请看明天的《代表在线》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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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10时整,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市人大代表、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冯蒋华、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营管理处处长卢晓明等嘉宾,就挂靠户如何平等享受村民待遇的话题进行探讨,敬请关注。你可以发布微博@温都代表在线或@温州网代表在线,或者拨打温州网新闻热线88817266,参与互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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