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荡山景区惊现三座违法别墅? 已送达拆迁告知书

2014年04月16日 15:30:19来源: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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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雁荡山方洞景区入口处,可看见山上的两处违法建筑(红圈内)。

  雁荡山方洞景区内违法建筑。记者郑之越/摄

  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出现三处违法建筑,而且存在多年。此事被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多家媒体曝光后,昨天,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称,经认定,雁荡山方洞景区的三处建筑属无土地批文的违法建筑,当天上午他们已送达拆迁告知书,5天后组织拆除。

  据悉,乐清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事件处理等相关情况。此外,乐清市纪委也已介入该事件的调查,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处违法建筑位于雁荡山核心景区

  这三处违法建筑位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方洞景区,从方洞景区入口沿着山路往景区内走,可依次看到山上有三处外形如同别墅的建筑。

  第一处建筑面积约为160平方米,为复式的二层楼结构。一楼是小卖部,出售饮料和方便面等食品。二楼是茶室,里面摆放着很多桌椅。小卖部的女售货员称,二楼茶室平时没有对外营业。但在二楼楼梯的过道中,记者看到很多泡茶用的热水壶。

  第二处建筑共有5间房,面积约为400平方米。记者看到,二楼房间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门窗上写着“住宿、吃饭”等字样。在建筑的入口处,挂着一个牌子,上书“本觉精舍”。

  第三处建筑位于雁荡山仰天湖附近,面积约为260平方米,门匾上写着“雁荡山本觉书院”。书院一楼内装潢古色古香,有不少藏书,里面设有吃饭、喝茶的包间。二楼则有多间房间可供住宿。

  书院的一工作人员说,书院的建筑物不是他们的,是开发商免费借给他们使用的,去年6月刚刚建成,不对外营业。该书院的法人代表谭先生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书院是当地的慈善人士借给他们用于做公益事业,平时举行公益讲座,二楼宿舍是留给讲课老师住宿用的,吃饭也是免费的。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用地审批

  记者从乐清市国土资源局雁荡管理所获悉,雁荡山方洞景区内的三处建筑是方洞——悬崖洞峣游乐园二期工程中观光休闲服务用房,三处建筑已经纳入二期工程开发项目内容之中。该三处建筑于2003年2月动工兴建,2004年6月竣工。三处建筑所在的地块原土地性质为林地,现变为风景名胜用地。

  根据雁荡管理所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称,这个二期项目工程由雁荡镇上灵岩村双委报告要求开发。经村两委扩大会议决定,将该项目开发建设以招股方式承包给乐清市雁荡山景天湖乐园开发经营管理,法人代表为上灵岩村村民吴朝勇,承包期限为20年(200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承包到期后景区及所有建筑物归上灵岩村所有。现在项目业主单位为乐清市雁荡山景天湖乐园。原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于2002年3月批复统一开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也经过多个部门的会审,原则予以通过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按照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浙江省林木采伐许可证。2004年5月27日,业主单位拿到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经土地部门用地审批。

  该报告称,该工程业主单位在建设三处建筑时房屋建筑结构违反了相关单位的规划批复要求,曾被有关单位要求整改。业主单位也根据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2004年6月,原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景区内其他违法建筑将逐步拆除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副主任刘寅豹表示,他们已经送达了拆迁告知书。他们对景区的其他违法建筑将逐步开展拆除,并加强了日常巡查管理,防止出现新的违法建筑。

  乐清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吴钿旺说,此事被报道后,乐清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乐清市将以此事为契机,在全市特别是风景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自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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