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池公园电化厂水塔旧屋 被改造成茶室对外招租

2014年04月17日 07:10:01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规划部门:属于违法建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效交易

  温州网讯 在温州市区马鞍池公园广场西首,一座十多米高的水塔已经矗立了数十年。根据市公园管理处的《马鞍池公园茶室投标须知》,一个多月后,这座被作为工业遗迹留存下来的城市记忆将变为一家经营性的茶室。

  面向所有游客开放的工业遗迹

  被改建为茶室对外招租

  日前,有读者反映,马鞍池公园里的一座工业遗迹——原温州电化厂水塔,即将被改造成一家茶室。

  昨天,记者在马鞍池公园广场边看到,这幢即将用作茶室的房屋为欧式风格的二层小木屋,外墙和内壁都用原色的木条装饰。房屋的一侧紧挨一座十多米高的水塔,像一根巨大的烟囱立在房屋上。房屋大门紧闭,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大理石铺就的地面和一道盘旋至二楼的木质楼梯。由于还未正式投用,空空荡荡的屋内只摆放了几盆鲜花。

  “水塔是这片老城区留下的城市记忆,本来是属于每个游客的,现在却变成了收费才能入内的茶室。”在公园内散步的一名老人对即将开业的这家茶室表示不解。还有市民质疑,公园管理处将工业遗址变成茶室,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

  马鞍池公园前身是一片老工业区和住宅区,在经过拆迁改造后建成了今天的城市绿肺。“原来就是一个废墟,一个水塔下面有个小破屋,并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我们重新进行了改造。”温州市公园管理处副主任林碧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水塔及附属的房屋在改造和使用权出让上都是合法的。

  林碧称,为了重新利用闲置的国有资产,2012年9月,公园管理处对水塔及附属的房子进行了改造装修,最早考虑用来做鸽舍。马鞍池公园原先饲养着一群用于观赏的鸽子,鸽舍最初位于广场东首,与公园外的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居民们多次投诉鸽粪太臭,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我们考虑把鸽舍移到远离居民区的水塔下。”

  去年末,因禽流感疫情,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公园方面将鸽群统一扑杀,鸽舍方案随之搁置。随后,公园管理处决定将水塔作为茶室对外招租。

  招标茶室尚无产权,

  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今年2月26日,温州市公园管理处在其官方网站温州公园网挂出了一则招标公告,将包括马鞍池公园广场茶室在内的9个项目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

  市公园管理处提供的一份《马鞍池公园茶室投标须知》显示,由水塔改建成的这幢房屋其经营内容包括茶水及配套茶点,经营面积包括室内99平方米和室外40平方米,经营期限为3年,标底为7.2万元/年。

  《马鞍池公园茶室投标须知》第六条称,该营业房尚无产权证,只有使用权,相关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消防等一切经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者自行办理。而据记者了解,无产权证的房屋是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也就是说,即使茶室开业,也是无证经营。

  温州公园网3月7日公布的《温州市公园管理处2014年第一批公园配套服务项目中标名单公示》显示,该茶室由一名汪姓投标者竞得。据公园管理处方面介绍,报名参加茶室使用权竞标的人数共23人,实际到场14人,中标价为21万余元/年。

  昨天,记者联系上多位参与了此次招标的竞标者,他们大多表示当时未注意或未深究“产权暂无”的条款。“是公园管理方拿出来招标的房子,我们怎么会考虑到有问题?”一名竞标者这样说。中标者汪先生说,他昨天刚刚拿到钥匙,将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开一间茶室,对于无产权可能带来的麻烦,他还未考虑到。

  “整个公园的土地证才刚刚办下来,产权证是没有的,温州的公园都是一样的,茶室作为单个建筑更加不可能有产权。”林碧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茶室招标程序违规,为无效产权交易

  “招标申请已经上报到园林局、执法局,经过批准后公开招投标,标底也是通过专业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林碧说。而据记者查询发现,马鞍池公园茶室等公共资源的招投标公告没有出现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柯小敏确认了记者的查询结果。据其介绍,根据2004年发布的《温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产权交易可采取拍卖交易、竞价交易、招标交易及协议交易四种方式。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温州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竞价或者招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柯小敏说,不在具有条件的场所进行交易将成为无效交易,“无效主要是指在出现法律纠纷时可能不受保护。”

  对于没有经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行为,林碧解释:“我们去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次,但招投标金额太小,不到50万元他们不接纳。”

  柯小敏在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明确向记者表示:“国有产权交易要50万元以上才能进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50万元以上强制公开进场招标是针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国有产权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进场交易。”

  规划部门:

  改造未经批准,属于违法建筑

  记者从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提供的《马鞍池公园详细规划图》上看到,茶室所在的位置处并无任何建筑物标识。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建工系高级风景园林师沈志庭曾参与马鞍池公园的规划设计。据其介绍,保留原温州电化厂水塔,是一个有意为之的设计。“电化厂内的其他建筑都已经拆了,唯独留下水塔作为工业遗迹保留,让游客了解这里的过去,功能上类似一尊雕塑。”沈志庭认为,对水塔开发利用应该有限度,应最大限度保留它的原貌。

  将观赏性的工业遗迹改造成经营性场所,公园管理部门是否取得了相关的审批手续?林碧表示,“公园里面的相关改造都是不用审批的,就像铺地砖什么的。”

  “规划部门没有接到关于马鞍池的这项改造申请。”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建管科科长蔡飞舟说,改造成茶室属于擅自改变功能,加上没有产权,属于违法建筑。

  昨天,记者就马鞍池公园茶室招投标一事向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州市园林局局长姚志泉核实。姚志泉表示,他今年初刚刚到任,有关情况还要了解后才能答复。对于租金去向,他这样说:“绝对没问题,所有的租金都要上交财政部门。”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谢树华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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