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强镇扩权方案年底前出台 对象是省级中心镇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发改委相关处室透露,我市近期启动强镇扩权,现各县(市、区)已有相应部署,预计今年底前由各县(市、区)出台扩权方案。
根据《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一次扩权的对象是省级中心镇,重点是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温州目前有20个省级中心镇,其中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我市在原先的乐清市柳市镇、瑞安市塘下镇、苍南县龙港镇、平阳县鳌江镇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向省政府争取,把文成县大峃镇和泰顺县罗阳镇成功列入省级生态功能区小城市培育试点。
考虑到各县(市、区)发展情况不同、差异较大,省里要求各地强镇扩权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台实施方案。此外,《指导意见》提出的强镇扩权指导目录涉及经济管理事项77项,社会管理事项60项。我市各地不一定按照《指导意见》中所列事项进行扩权,而是按照各地具体情况,扩权事项可多可少。
根据《指导意见》,强镇扩权围绕激发发展活力、方便群众办事、源头执法治理等三大重点,赋予强镇相应的经济发展、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强镇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
延伸阅读 扩大管理权限的范围
赋予强镇有关企业(贸易)主体、个体工商户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权、镇域范围内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审批权、建设工程管理权、村庄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权、城市绿化管理权、涉路施工活动许可权等经济管理权限。具体放权事项、内容以及形式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强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予以明确。
下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老年人优待证、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房屋他项权证、社保卡、驾驶证等证照的办理权,以及社会救助、民政优抚、农民个人建房审批等权限。对已经下放的权限,有关县(市、区)要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对尚未下放的权限,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下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率先在强镇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集中行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比较突出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数字赋能打造 “明眸皓齿”温州样板
社会10-22
-
科技创新!温州已引进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43家
社会10-22
-
温州80个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出炉!
社会10-22
-
苍南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社会10-22
-
99.12公里!温州这条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获批!
社会10-22
-
儿童活动场、室外体育场…温州市区将再添一体育公园
社会10-22
-
律政佳人变村姑 辞职回乡守护非遗美食
媒体专栏10-22
-
温州市区雪山路升级“换装” 瓯窑元素装点非机动车道
社会10-22
-
相约龙湾钓鱼竟救起只怪鸟 长得好像电影《无人区》里的隼
社会10-22
-
甜食吃得少,怎么会得糖尿病?专家给出答案
社会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