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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出台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24种情形要“下课”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7-29 0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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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调整不适宜任现职干部 解读:谁最容易丢官帽

  温州网讯 不犯错,不违纪,占着位子混日子,这样的官以后难当了。昨天,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温州市委近日出台《温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对不称职、不胜任、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这也是温州市首次就干部“下课”机制出台文件。

  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是指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或者难以履行现职务岗位职责,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领导干部,包括不称职、不胜任、人岗不相适等情况。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24种具体情形。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适用于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也就是常说的“市管干部”。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管理的干部可参照执行。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市管干部目前有1400多名。

  此前,我市平阳、文成等地已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作了一些尝试,出台调整不适宜现职领导干部的办法,陆续有多名干部因不宜担任现职被调整。

  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

  六大类24种情形

  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大局意识差,思想上、行动上未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贯彻执行中央、上级党委政府决定不力;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考核测评中被认定为不称职或不胜任

  ▇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群众公认度比较低,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等次或不胜任现职的。

  ▇领导干部由于考核测评群众公认度比较低,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诫勉谈话后仍然效果不明显的。

  工作失职被问责

  ▇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无法有效挽回的。

  ▇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损失浪费或者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或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量化评级为较差及以下等次的。

  ▇影响机关工作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受到问责,年度内被书面效能告诫2次以上的。

  工作推进不力须末位淘汰

  ▇由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绩效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位居后列且问题突出,或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专项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位居后列且问题突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

  ▇单位在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中,连续两年因同一项工作被“一票否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的。

  群众满意度低认可度低

  ▇在领导班子中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负有主要责任的。

  ▇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评议机关中层和基层站所”活动中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参评单位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负有责任的。

  ▇在上级巡视机构巡视中发现有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的。

  ▇德行表现差,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者德的反向测评中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尤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违法违纪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包括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且符合中组发〔2014〕6号第三条所列情况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职务调整决定的。

  ▇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违法违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正在或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履行职责的。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情形的。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分5步

  启动程序→调查核实→拟定方案→研究决定→组织谈话等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

  根据不同情况按6种方式处理

  平职调整

  根据干部的岗位适应度,平职调整到适合干部特点和专长的其他岗位任职。

  改任非领导职务

  对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

  停职

  停止职务履行,接受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再作决定。

  降职

  对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降职安排使用。

  辞职

  包括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由党组织责令其辞职。

  免职

  免去现任领导职务;对责令辞职拒不服从的,予以免职处理。

  被调整干部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其他被调整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

  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金道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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