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高速违章司机免记分处罚 90后女协警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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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她,是一个90后的女协警,工作出色,表现突出,领导委以重任。而她,却没有好好珍惜,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近日,她被苍南法院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大学毕业后,陈某就到了交警队从事内勤工作,由于表现优良,领导让她协助民警处理交通违章工作。2012年8月份,陈某认识了林某,林某得知她的工作岗位后动起了歪脑筋。不久后,陈某受林某请托,授意她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根据林某提供的驾驶员驾驶证信息查询到驾驶员的手机号码,并将驾驶员的联系方式篡改为林某的手机号码。而后,林某登录浙江省公安厅网站,利用陈某篡改成的自己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通过“免分考试”,非法套取相应的驾驶员违章免积分处罚权益(违章后免除记分)后,以80~100元每笔的价格非法代办高速违章处理业务,为社会违章车辆套用该违章免分权益。
经查,陈某共篡改驾驶员手机号码801条,先后收受林某人民币12630元。篡改的驾驶员信息中有758条被用于在浙江省公安厅网站的“免分考试”处理高速电子眼拍摄的违章记录。
所幸,陈某迷途知返。2013年2月1日,她主动找到自己中队的领导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时陈某已篡改他人信息800余次。
日前,苍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陈某有自首情节,已全部退赃,对其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可以从轻处罚;对其犯受贿罪,因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免予刑事处罚。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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