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将出台 五类场所必须设公厕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金叶 詹冬蕾 2014-08-29 06: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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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俗话说“人有三急”,关键时刻找不着厕所,别提多尴尬,即使找到了,有时也得憋着排长队。

  公厕虽小,却也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记者昨天从温州市城管与执法部门获悉,《温州市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出台实施,这意味着“24小时免费开放”、“专人负责保洁”、“不得私自占用公厕”等硬性措施将有规可依。

  五类场所应当设公厕

  办法规定五类场所须设公厕: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公交首末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车站、机场和港口客运站等客运交通站场;广场、公园、文体设施、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大中型集贸市场和商场、大型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城镇商业街、文化街等人流密集的繁华地段;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区。

  记者在市区“扫街”,发现不少过路市民还是觉得公厕偏少或者分布不均匀,市民朱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她说自己经常把肯德基当公厕用,往往就是因为公厕难寻,“记得有次在瓯江路散步,找了二十来分钟也不见个厕所,只好赶紧打车回家解决。”

  市城管与执法局:目前市区建有公厕1278座,数量已基本符合要求,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经费投入不足等因素,公厕在建设、维养等方面还存在规划不到位、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少数地区可能仍存在如厕难。此外,公厕应设立明显、统一的标志,同时建立和完善导向牌、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方便公众寻找。

  男女厕位比例应为1:1.5

  办法规定:公厕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内部设施完善、男女厕位的比例须达到1:1.5等,且提倡有条件的公厕增设母婴室、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辅助设施、卫生纸自动售货设备等便民设施。

  市民高女士告诉记者,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内遇到高峰,女厕外排起的长龙一直到门外,可男厕往往却“闲置”许久,看着实在郁闷。特别是进入到一些风景区旅游,那个队伍简直是令人“望而却步”啊。

  市城管与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这已属于国际公厕技术规范中的“高配”,其中男女厕位比例一项,主要是为女士充分考虑,提供她们更多方便。接下来,新建公厕都要按照这个标准实施,已建公厕有条件改造的,也须按标准改建。

  免费公厕惠及更多市民

  办法规定:公厕应当全天24小时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交通场站、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展览馆、游览景点等公共建筑和场所附设的公厕,应当在服务时间内对外开放。同时提倡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记者在五马街中间段一条小巷弄里发现一个公厕,可刚进门就被坐在门口的保洁员拦住:“收费一块。”除了要求收费外,市民叶女士还曾被某家酒店“拒之门外”,“很多宾馆、饭店等都排斥非消费者如厕。”

  市城管与执法局解释:《办法》尚未实施,一些公厕的确还存在收费现象。待《办法》真正施行开始,市民在公共场所,若再碰到收费或如厕被拒的情况,可拨打“96310”投诉电话,部门将以考核为抓手,进行严格监督、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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