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赛】底线思维就是法治思维

来源:温州网作者: 陈新潮 2014-08-29 15:15:55
核心提示:有识之士指出,这些管理举措,无非是要求网络言论要有底线,强调的是“底线思维”。笔者认为,所谓“底线思维”其实就是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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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自由的规范,向来是个棘手的问题。一是在理论上还有争论,政治上有敏感性;二是在中国,在言论的管治上,有一种“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管治怪圈。特别是在门栏最低、舆论最活跃、声音最纷杂的互联网领域,管与不管、该怎么管,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

  近来,对互联网言论的管治正在加强。从打击网络谣言到互联网言论“七条底线”,再到俗称“微信十条”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一时间,拍手叫好者有之,大喊“狼来了”,认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亦有之。有识之士指出,这些管理举措,无非是要求网络言论要有底线,强调的是“底线思维”。笔者认为,所谓“底线思维”其实就是法治思维。

  所谓言论自由的底线,其实就是为言论自由划定禁区,禁区碰不得,但禁区之外则依然且当然是自由的。底线与言论自由的关系,和法治与自由的关系的内涵基本一致。卢梭说:“人生来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自由若失限制,个人权利无限膨胀,首先被侵吞的是公共领域,其次个人权利也难以保障,因为权利与权利碰撞,必是大吃小,强吃弱,赢者通吃。所以法治的信仰者认为,应当为权利划定界限,扎上“篱笆”。这“篱笆”不仅防止权利越界,也保护权利免受外界的侵害。“篱笆”之内才有真正的自由。但法治也有真法治、假法治之分。前者划定的是自由的禁区,禁区之外皆是自由的领土,即法无禁止即可为;后者确定的是自由的保护地,自由的领域全赖法律的授予,即法无许可即禁止。“底线思维”当然是指前者。所以说,为言论划定底线,不是为了钳制言论,而是为言论搭出舞台,为促进言论自由形成良好的机制。

  在当前关于言论规范的争论中,即使是最激烈的反对者和最强烈的赞成者都不曾主张言论绝对不受约束或完全禁止自由言论。争议的实质其实是言论底线到底应当划在哪里,法律的约束应当到什么程度。纵观世界各国,几乎没有那个国家的言论(包括互联网言论)是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的水平都与该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传统习惯、公众道德观念、政治制度等基本国情紧密相关。另一方面,言论自由水平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其他社会发展相配套,但总的趋势是向更自由的方向发展。举个例子,影视创作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在当前影视分级制度建立以前,显然不适合放任暴力、色情、迷信内容创作,但如果将来分级制度建立,影视创作自由是不是可以再放得开一点呢?

  既然言论底线没有一个统一、静止的标准,而言论本身又具有多元的特点,那么言论底线划在哪里的问题,就进一步转化为底线由谁制定的问题。所有的言论攸关方都有权利与义务参与到底线制定的讨论中去。有人以“多元思维”来归纳。例如“七条底线”的出台,就是网络名人通过论坛共识的形式形成的。对言论自由的规范,不能完全依赖法律法规的硬杠杠,还可以通过公众倡议、舆论共识、社会组织自律等方式形成软约束,这也是“多元思维”的另一种体现。

  从法治的角度看,当前对言论规范的活动也存在问题。一是法律规范的位阶太低。言论自由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对它的规范应当从基本法律制度着手。二是现有的规范太过简略、笼统、粗糙,充杂着大量政治宣言、口号,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程序不完备、不透明,管理缺乏监督,对公民权利受侵犯的救济途径没有明确的规定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完善。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陆向东|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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