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赛】网络传播应在可控范围内

来源:温州网作者: 章洁 2014-09-02 10:23:43
核心提示:随着微博、微信、腾讯以及其他即时通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它们对受众心理和互联网的公共空间媒介生态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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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谁会猜想到上亿网友会在互联网上找到了青春阵地,“校内网”就此声名大噪;5年前,谁会预料到微博竟然会走进人们的视线,掀起一阵微博热,成就一批微博控;2年前,又有谁会料想到微信公众号会渐渐以其更为便捷迅速的方式影响到纸媒的存在,冲击人们的阅读方式;下一个走进你我视线的即时通信平台,将是哪个,又会给社会带来怎么的冲击和惊喜?谁都无法肯定。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一系列的平台运作无论怎样重新洗牌,都应该有一个“底线”去规范和约束,保证其在道德和法律的可控范围内。对此,也许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已有了太多的束缚,如今在网络这样虚拟的世界里,为何还要给出如此繁琐的条条框框,这样到底还有无自由可言?

  学过政治的人都晓得,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前提。自由也是同理,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它与约束是一对孪生兄弟,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两方面的兼顾,才可以获得更好的自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必须遵守各种各样的规则,如果不遵守规则,不仅自由会随之泡汤,而且会导致愈来愈多的人受到“不自由”的惩罚。

  此外,假若即时通信平台是一个游戏平台,那么,玩家们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也是理所当然的。坚守“游戏底线”,游戏才能玩得更公平、更有趣味。按这个道理来说,“底线”的存在,亦是必须的。

  呼应时代的发展,出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考虑,今年8月7日,国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的出台,宛若一阵清风,欲要吹净了网上的“不良之风”。去年,凤姐事件、干露露事件、郭美美事件等幕后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秦火火”承认,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类似这样的无底线传播的事件层出不穷,不少网络推手先后策划、制造了一系列网络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网络名人,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以便更好地非法营利。这样无底线的传播无疑等同于道德自杀,让传播者最终自食恶果。

  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网民作为信息的消费者,永远都是“喜新厌旧”的,而且部分网民存在审丑、猎奇、窥视等心理,为炒作丑闻留下了需求空间。故此“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炒作丑闻才能立竿见影。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部分网民的网络道德意识薄弱,有待进一步强化。只有坚定并迅速地挤占不良传播的阵地,打造正能量传播平台,才可以让“网络风气”把握在可控的范围内。

  《规定》第六条“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明确指出了政府舆论权限的范围,覆盖了舆论监控的死角,也无疑给网民的虚拟世界绑上了一个“紧箍咒”,你可以有腾云驾雾、遁天入地的本领,但一定要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规定。

  如今,互联网依旧在持续干预着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事,而随着微博、微信、腾讯以及其他即时通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它们对受众心理和互联网的公共空间媒介生态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传播无底线,言论失去控制,人类道德黑洞的出现,相信会始于网络。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陆向东|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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