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两证”挡住青年创业的路
核心提示:
各种证书已成为大学生创业的拦路虎。国家今年调整了有关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那些有激情、有梦想、有专业、有能力的大学生进入创业领域。然而,我们也困惑地看到,有关部门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却拿证书“卡一道”。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年4月出台的政策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3年内在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的基础上再上浮20%作为基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特别取消了原来支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中对享受优惠的行业限制,即个体经营从事建筑业、娱乐业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行业的,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调整给大学生就业创业带来了实质性的利好。但这一看起来非常给力的优惠政策也有一道隐性的“高门槛”——《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来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在校期间需要先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然后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正是上述两证将很多想要创业的大学生挡在了享受税收优惠的大门之外。在实践当中,想要顺利办理两证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一方面,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职业选择很多,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大学毕业后,经过种种职业选择后才最终决定创业的,而这个时候,恰恰错过了两证的办理时限;另一方面,办理两证涉及大学生所在高校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这两者之间的工作衔接并不紧密,有很多地方甚至脱节,大学生想要办理两证需要反复“跑步上门”,跑来跑去还办不下来,最后只好放弃。
更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并不知道创业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更不知道享受税收优惠还有办理两证的限制。已经创业成功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不是因为不知道,就是因为没有拿到两证。笔者特别不明白:既然明确大学生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两证,有关部门和高校为何不从一开始就给大家说清楚?为何不能够提供通畅、有效的咨询和协助渠道?出现问题缘何有关部门总是“一问三不知”?
更让人困惑的是,大学毕业证书上面非常清晰地写明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为什么不能直接凭借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的创业资料直接享受税收优惠?为什么还要让大学生费尽周折办理两证?这两证在实践当中到底能发挥什么作用?两证挡住的不仅是创业大学生享受税收优惠的路,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其创业的难度,抑制其创业的激情,实在是画蛇添足。
区区两证让有关部门在改革大潮中“乱伸手”的毛病显露无遗。鼓励大学生创业,就应尽快取消两证的要求!有关部门也正好可以腾出手来,做更重要的事。简政放权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把不该伸向市场的手抽回来,规规矩矩地放在该放的位置上?有关部门还得再下点儿功夫!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