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赛】论福利与腐败的姻亲关系

来源:温州网作者: 郑加财 2014-09-25 11:13:02
核心提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但不能害怕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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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大反腐败,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深得民心。中秋来临,分发小小月饼,包含中国传统的人文关怀,应该是我们社会所提倡的,怎么却成为反腐败的牺牲品呢?开始有人反思了。

  《人民日报》趁势发文《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引起社会各界热议“福利”与腐败的关系问题。不少人盛赞该文章“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单位应该有的基本福利与腐败是两回事,反腐败不该反“福利”,反腐败不应该牺牲职工的幸福指数。

  什么是福利?“福利”二字,顾名思义乃幸福和利益之谓,在中国古已有之。《现代汉语词典》上“福利”,共有两个义项,第一义项即是“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对职工生活(食、宿、医疗等)照顾”。如今人们常说的“福利”往往是指企事业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应该与腐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特定的时代环境——经济转型时期里,却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一些垄断性行业或单位将自己掌握的行业或单位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本单位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在“福利”的名义下形成行业或单位腐败现象,被定性为“福利性腐败”。这就是福利与腐败的“姻亲”关系的产物。

  目前,在反腐败形势下,福利与腐败“联姻”的“福利性腐败”,成为人们痛恨的对象,为官者刻意回避福利,怕引“福利”而烧身。人们开始质疑当官的借口反腐败,不为职工谋福利,是一种逃避责任不作为或者歪曲理解中央反腐败精神的行为,认为合理的福利应该受保障,并提出反腐败不能降低职工的幸福指数。有人说,给职工派发礼品不是腐败,给职工多些福利不是违规,可谓“当官不为民福利,不如回家种红薯”;为官一任,如果连一件小小的月饼都不敢给大家派送,那反而反映这些官员心里有鬼怕质疑,是干了亏心事,而共产党员为百姓谋福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中央制定反腐制度,下大力气进行反腐工作,目的是追求公平与公正,就是想将那些贪官污吏手中的资源还给基层百姓,最终的目的还是让百姓受益,让群众满意。对于铺张浪费的公款消费,应该坚决抵制,那些为职工谋福利,为群众做好事的花销,不仅不应该减少,更应该增加,这样才能真正的让群众满意,真正地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当然,不排除有人借福利来谋取个人的不当利益,构成腐败行为。但不能就认为,福利一定与腐败有姻亲关系。如何解除福利与腐败的姻亲关系呢?还福利本身的清白?反腐败造成“职工福利停发”的现象应该怎么样来纠正?

  其实,有人研究结论,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与这个国家的福利程度成反比,并非“姻亲”关系,反而是“怨家”关系,福利越高,腐败越低,福利越低,腐败越高。北欧、新加坡是高福利国家,腐败几乎绝迹,德法是中等福利国家,腐败极少,英美日是低福利国家,有腐败,亚洲韩国、台湾排斥福利,腐败一般严重,而中国、印度,福利非常落后,腐败反而非常严重。总之,腐败与国家的发展水平、政治制度关系不大,与福利程度有明显的直接关系。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就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但不能害怕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发展经济,追求富裕的生活,应该是人民群众支持与拥戴的,因此,我们不应该谈“福利”而色变,不能认为腐败一定会依附“福利”而存在,我们要积极发展人民群众渴望的“福利”社会,要建立制度让福利与腐败没有机会建立“姻亲”关系,通过制度明确什么样的福利是我们所追求的,是人民群众所拥护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同时,让福利制度化,让福利在阳光下发展,让人民监督福利,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因此,我们要还“福利”清白身,不要让腐败玷污了“福利”,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福利”,用制度让福利与腐败没有机会成为“姻亲”关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陆向东|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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