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缩水9成800住户无法领证 代表批部门有错在先

来源:温州网作者: 戴玮 2014-10-21 17:45:53
核心提示:吴建胜说,《代表在线》做了这么久,经常会碰见政府部门因为原先的错误导致后面恶性循环的事件,这个案例就是非常典型的。“原先审批的手续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导致后来在建设过程中慢慢的进入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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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10月21日讯(记者 戴玮)瑞安市东山街道车头村阳和小区,分A、B、C三个地块,共1000多套返回地安置房。其中,C地块4幢房子情况非常“奇葩”,原通过审批的方案工程绿地率为24%,而建成之后,实地测量绿地率仅2.11%,“缩水”11倍。这也直接导致,小区无法通过验收,导致800来名住户无法办理产权证。

  在这些住户中,大约有一半是瑞安市偏远地区的进城农民,因小区迟迟通不过竣工验收、办不了产权证,导致很多人的子女无法就近入学,或者因无证不能贷款而承受高息借款压力。【详情

  10月21日,温州网《代表在线》邀请到温州市人大代表余康杰、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瑞安市住建局东山住建所所长陈建光和瑞安市东山街道副主任吴永建,对此问题做探讨。

  住建所:审批的绿化面积有部分在红线之外

  瑞安市住建局东山住建所所长陈建光介绍,今年8月份C地块的业主向住建局申请提出规划验收,提交的测绘书里面专门有一项是绿地面积测算书,测算书里绿地面积仅2.11%。

  陈建光解释,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二:一,小区“先天不足”,在规划用地以内做不到24%的绿化率;二,建设方在绿化带上的建设修改了,变动较大,原来带状的绿化带变成了点状。“C地块地理位置有些特殊,北临陈虬路,南临河道,面积仅8.3亩左右,‘先天性不足’,当初审批的绿化面积有一部分是落实到土地用地红线之外的。”

  代表:政府部门的纰漏别让百姓承担后果

  温州市人大代表余康杰认为,当地政府在当初审批的时候把关不严,造成目前住户房产证审批的尴尬,如果现在还要纠结在绿化率的问题上,那问题将难以解决。

  余康杰说,由于当地政府部门开始出台的整个设计方案当中已经有先天不足,导致现在已经无法应对。面对这样的问题作为人大代表角度来说,希望政府能够面对问题,不要再纠结在原来错误问题上再加错。

  “现在就算把小区所有的绿化都补上去,也达不到24%的绿化率。可以说政府(要求)这么做是对老百姓不负责,自己出题目自己找问题,最后问题解决不了,叫老百姓去解决?这其实就是政府的责任,因为你的行为造成现在的问题你自己要承担。”

  律师:前期错误导致进入恶性循环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说,《代表在线》做了这么久,经常会碰到政府部门因为原先的错误导致后面恶性循环的事件,这个案例就是非常典型的。“原先审批的手续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导致后来在建设过程中慢慢的进入死循环。”

  通过这个案列要引起注意的是,政府部门对安置房的建设,除了政府科学的规划之外也应该加强监管,特别是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能让其随意建设。最后就是一个补偿的问题,业主在安置房的转让之后,遇到绿化罚款问题,这部分的费用能不能让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事情才会可能得到一个完满的解决。

  “这个事件最终的处理我估计就是要补钱,但这个钱谁承担?如果新购买的业主实在感觉问题解决不掉,他最终还是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这时间跨度长。双方在法律的轨道上去协商补偿费的问题,可能会更合理一些。”

  街道办:该还绿的还绿,该罚款的罚款

  对上述情况,东山街道副主任吴永建表示,街道愿意针对上述问题,请示市政府进行协调解决。

  吴永建说:“首先街道办会督促村委会、村民建房户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应绿尽绿’,能够绿的地方还是要把它绿起来。能改的尽量把它改好,确实不能改的也要采取其他方式,比如说异地绿化交一定的异地绿化费也可以解决。假如客观原因造成的,有一部分的绿化面积在陈虬路的人行道上,现在陈虬路在拓宽,这部分的面积建议就不要造了,能够把绿化面积核减掉的就减掉。”

  吴永建说,经过测算,目前小区在人行道的面积670平米左右,这部分面积能够核减掉的还是要核减掉,减轻老百姓不必要的负担。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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