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爸爸体罚女儿致其死亡 法院一审“判三缓五”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作者: 2014-10-23 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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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钱江晚报通讯员夏法记者肖菁)今年5月20日,杭州一个11岁、四年级的小姑娘因为抄作业被父亲体罚致死。

  9月3日,杭州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父亲被起诉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

  昨天,案件一审判决,罪名成立,父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也就是说,父亲暂时不用进监狱。

  这是一个外来打工家庭的悲剧。

  夫妻两人从江苏到杭州打工,男的做保安,一天工作16个小时,女的做保洁,全部希望都在孩子身上。他们有两个女儿。这次出事的是大女儿。

  邻居说,他对孩子很大方,“经常买鱼买肉给孩子”,他很关注孩子学业,“经常打电话给老师问情况”,“看着孩子写作业”,“有时也会陪孩子打球”。

  在庭审中,父亲也说,他很疼女儿,月收入3000元,给女儿报2000多元的补习班。

  那天听闻女儿又抄作业了,实在气不过。父亲把女儿拖到自行车库,让她跪下,用绳子绑好手脚,为了吓吓女儿,还把车库横梁的一根白色电线拉下来,绕过女儿的脖子再绑到手上。

  父亲离开不过十来分钟,回来孩子就已经歪倒在一边,估计是想挣扎,但是失去平衡,电线勒住了脖子。后来没有抢救过来。

  昨天,下城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系过失犯罪,且起因系被告人出于对女儿学业的关心,因方法失当,行为过激造成,案发后被告人具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结合本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这个事件很快就会过去,除了那个家庭,大多数人都会把它淡忘。但是这起事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值得关注:社会底层人士急于改变自己命运,且把改变命运的“重任”落实在孩子身上。

  他们常常焦虑,有时候这种焦虑无法化解,他们努力用自己的认识水平和行为能力去化解去圆梦。

  庭审时,辩护人曾经问这个父亲, “你什么文化水平?”

  “小学三年级。”父亲小声答,“我想她好好读书,别跟我和她妈一样没文化。”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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