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11月6日凌晨1时30分许,在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1689K处(乐清市雁荡山路段)发生一起两货车刮擦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损失也不足两万元,然而因一方当事人现场逃逸,给事故的定性带来了截然不同的结果。
两车刮擦 一车突然“闪离”
当天凌晨1时36分,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1689K发生两车刮擦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温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有辆半挂车停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车子右侧的篷布被刮破,所载的货物塑料粒子洒落了一地。
据该车驾驶员强某和跟车人员介绍,当时他们的车子和路肩上一辆红色半挂车发生刮擦后,红色半挂车驾驶员在民警赶来十分钟前却莫名其妙的开车逃走了,他们怎么拦都拦不住。
随后,经民警详细询问,得知红色的半挂车为苏M车牌,左尾部有碰撞痕迹。
兵分两路 锁定逃逸车辆
“当时我一边和强某往前方两公里元的清江服务区寻找逃逸车辆,一边联系支队指挥中心,让他们告知前面各收费站对红色苏M的半挂车进行布控。”金相告诉记者,他们在清江服务区找寻未果后,又立即往前面追赶20多公里,却始终没看见这辆红色半挂车。
与此同时,大队事故民警冯进夫在办公室内通过高速公路公安卡口系统进行排查,在对湖雾岭隧道卡口进行排查时看到,凌晨3时许,一辆牌照为“苏MC5098”的红色半挂车在车辆特征和时间上都十分吻合,冯进夫立马将该车列为第一嫌疑车进行排查,得知这辆“苏MC5098”半挂车已经于半小时前通过了三都岭隧道卡口。
七小时后 逃逸车被截获
随后,冯进夫一直同前方各个收费站联系,协查有无该“苏MC5098”车辆通过收费站,由于夜间收费站牌照十分模糊,根本无法进行分辨。
七小时后,民警通过监控看到,9时17分许,这辆“苏MC5098”的红色半挂车突然出现在了高速观美卡口,并于9时20分许过了浙闽收费站。
冯进夫立即报告支队指挥中心,要求卡点大队协助拦截,该车终于于9时37分在浙闽交界处的分水关坡顶被拦截下来。
当民警询问红色半挂车驾驶员周某为何被拦截时,他称自己凌晨在雁荡山段发生了事故,当时自己是怕交警过来后,事故处理比较麻烦又耽误时间,就管自己开走了。而他消失的七个小时是他从苍南出口下高速后去卸货了。
面对处罚 驾驶员惊呆了
当天下午14时许,红色半挂车驾驶员周某被带到温州高速交警一大队队部,面对对方驾驶员指证和两车碰撞痕迹比对,周某对发生事故和逃逸的事实都供认不讳。当事故处理的交警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周某进行讲解后,周某简直是惊呆了,他说自己根本就不会想到这样逃逸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因为肇事逃逸,周某将要面临的处罚是罚款2000元,驾照一次性记12分,其A2的驾驶证还要被将为B1、B2,其事故损失保险公司还将会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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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