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有哪些可复制经验

来源:金融时报作者: 2014-11-24 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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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温州实施金融改革的两年半时间内,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和当地企业等相关各方为参与和推动金改向纵深进展,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迄今已积累了若干有益的经验。这些成熟的经验有的已开始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有的正“破茧待出”,这些经验将为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为其它地区深化金融改革积累经验

  温州金改作为一项国家战略,除了要解决当地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外,在国家层面还被赋予了更高的使命。

  打破金融垄断与管制、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探索多层次金融管理体制等,这些改革内容受到制度约束以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要求,很难在全国范围推进,需要“下放”改革试验层级,这样有助于突破中央层面的创新阻滞,探索推动的政策路径。因此,在温州这样一个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的地区,开展以规范民间金融、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为全国改革积累经验,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肩负的另一项重要使命,也是温州金改的一个战略目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温州金改以来,已经形成了5个可以在全国复制的“项目”,还有5个已在试点待总结经验后可以在全国复制的“项目”。

  记者感到,温州金改尽管属于区域性金融改革,其成效主要惠及到温州经济及区内各市场主体,但是其积累的经验却具有两重性:一是其经验属于“区域经验”,在温州区域内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二是其经验属于“普遍经验”,也可适用于与温州经济具有相似特点(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民间金融潜伏风险)的国内其他地区,甚至其中典型的“普遍经验”还可为缓解小微企业“两多两难”,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带来十分有益的启示。

  已经可以在其它地区复制的经验

  温州市市长陈金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两年半的探索与实践,温州金改坚持先行先试,部分首创性项目得到应用和推广,可以说已经取得5条可在国内其他地区复制的经验。

  一是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有助于解决民间资本投资难的问题。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经批准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定向集合资金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由民间资本自发组织,当地政府引导,在社会上通过私募的方式组织资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既开展股权、债券投资,又可以做短期融资业务。目前温州全市有1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组织资金35.4亿元,支持936个项目。目前该模式已在浙江全省和山东省推广。

  二是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类机构为民间融资双方提供借贷登记、备案管理等服务。目前全市开业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成立12个备案登记服务网点,实现全市服务全覆盖,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既做线上也做线下,累计登记借入借出需求超129亿元;全市备案民间借贷超72亿元,平均年利率17.81%。中心只负责撮合,不直接介入民间借贷业务,不做资金池、不提供担保。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模式已在全国20多个地区推广。

  三是率先发布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温州指数”),有助于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实际上,在温州地区的利率已经非常“市场化”了,当地市场上存在4种融资利率:银行借贷利率、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机构融资利率和“温州指数”综合利率。2012年12月,温州市开始发布“温州指数”,2013年实现按日发布,分为温州版和全国版两个指数。目前,“温州指数”已扩展到全国35个城市,该指数的发布,发挥了民间借贷价格的指示器作用,有效防范民间融资风险,也为当地部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利率上浮提供参考。

  四是建立起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可与垂直的中央金融监管体系协调配合。温州成立了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了金融仲裁院、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和金融法庭,加强监管制度和市县两级监管队伍建设,坚持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线上的非现场监管按照机构业务情况及时更新数据,现场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每年检查、分批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每年按照机构数的20-30%开展现场检查,减少金融监管盲区,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开发启用了非现场监管系统。

  五是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征信分中心,并与地方信用征信进行对接,有助于加快和完善信用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行长许加银向记者介绍说,于2013年10月28日设立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温州分中心,是全国首家地市级征信分中心,其对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正在形成中并可在其它地区推广的经验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州金改有5项试点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其成效正在扩大,经验有待总结,这将形成5条可在全国其它地区复制的经验。

  一是出台了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重要依据。2014年3月1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条例》开始实施以后,规定了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要求,规定了民间融资组织积聚资金和投资的要求,规定了中小企业直接发债的要求。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规范地方金融监管等起到重要的作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扩展至浙江省范围,条件成熟时可供国家层面制定民间融资管理法规提供参考,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

  二是率先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私募融资、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和“幸福股份”“蓝海股份”发行试点,为拓宽民间融资渠道探路。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率先试水定向集合资金,登记发行4.85亿元,为“大项目”提供小资本对接平台。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定向债4亿元,为资本金补充提供新渠道,有助于提升小贷公司服务“三农”的能力与质量。创新发行三期“幸福股份”、一期“蓝海股份”共43亿元,探索民间资本对接重大项目的新模式。温州金改二年半以来,当初为解决投资难所设计的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四种模式都已经得到实践。

  三是率先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和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温州从2012年开始试点“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互助会,实行“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的三原则,缓解“三农”融资难,克服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供给不足等问题。目前全市探索性地共设立32家,共有会员18441人,资金总规模2.67亿元,累计投放互助金3281笔,金额6.44亿元。温州的农村资金互助会实行“三封”原则:资金规模封顶、地域范围封锁、服务对象封闭。同时,温州正依托瑞安马屿农村资金互助会,建立以农民互助互济、共同抵御风险为目的的农村保险互助社,以构建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当前农村保险的综合保障水平。以上试点运行成功后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银行体系和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去年2月6日,温州市第一家社区银行在龙湾区开业,今年将争取完成25家以上社区支行建设,力争达到50家。温州的社区银行有其特点:机构直接进入居民居住区,营业面积150平米以内,工作人员5人左右。机构既办理存取款,也办理小额贷款,还开展理财业务。制定温州农信推进“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乡镇(街道)”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社区银行服务体系和农村普惠金融工程的实施,对城镇化水平提升和“三农”金融服务改善具有积极意义。

  五是探索金融风险化解和不良资产处置机制。近几年,为化解持续上升的不良贷款,温州创新了一系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方式和机制,如推动和落实金融服务温州实体经济“双十条”措施,创新试点“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和“主办行制度”,开展企业分类处置和帮扶,引入市场机制化解不良贷款,创新金融债权保护工作机制等。力求用“四把剪刀”剪断企业互保链。通过八项举措,使银行不良率持续升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落实,打击企业逃废债净化金融环境得到有效加强,为更大范围内推广该市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做法打下了基础。

  两年半的温州金改试点,不但金融业保持了适度的金融融资量,而且融资结构也在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今年前9个月,全市新增金融业融资规模630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长135亿元,其中银行中长期贷款比重比2012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222亿元。直接融资的比重在逐年上升,截至9月末,近3年的直接融资量超过410亿元,是同期银行新增贷款的30%。同时,推动中小企业去“家族化”实施股份制改造,新增股份公司262家,在新三板、成长板、创新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挂牌企业超过100家,企业多渠道融资的雏形基本形成。

  应当说,温州市上述这些金改试点项目,再试点和实施一段时间,将取得更明显的成效,从中可形成一系列有益的经验,其可在浙江全省和全国其他地区推广,这是值得人们期待的。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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