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国有房产统一管理 告别“人情租”“权力租”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张晨 2014-12-19 07:36:55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人民中路金煌大楼220-224号,面积为50平方米,底价38592元/年(含房产租赁税)……”昨日,记者登录鹿城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网站,全区可租赁的公房信息一目了然。据悉,这是鹿城区为实行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的又一“利器”。

  今年以来,鹿城通过现场公告、网络招租、媒体招租等多种形式公开招租,避免了“人情租”、“权力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以前是单位所有、自行管理的模式,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效益低下、国资流失等问题,并带来很大廉政建设风险。”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市区通泰景苑一处房产,原先租出去的年租金只有3万多元,实际上经过评估,它的租金应达到13万多元。还有一个单位签订的一份20年租期的租赁协议,而租金居然都没有递增。

  针对过去国有房产分散管理带来权力寻租、缺乏严格监管、容易产生不少腐败的现象,鹿城于2012年底起推行国有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去年通过现场办公,加快国有房产“两证”的办理,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房产权属问题。

  据统计,目前鹿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出租的房产面积达18万多平方米,其信息都已登记录入出租管理系统。该区把房产租赁定价权交给市场,对新增房产和原年租金10万元以上及年租金10万元以下但明显偏低的租赁房产,均通过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定租赁价格,保证租金定价的客观性、合理性。通过这一阳光的定价机制后,既避免了租赁的权力影响,又有效提高了租金收入。

  按照公开招租、阳光租赁的原则,鹿城区规定新增房产和不再续约的房产,一律进行公开招租,若公开招租有多个承租对象的,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承租人。今年1-10月份,鹿城区共开展了七批公开招租,合计招租21处,租金比评估价格提升了38%,也显示了公开招租明显的增收效果。

  “这两年来,鹿城区统筹调配办公用房和公益性业务用房,节省财政经费支出达800万元,财政节支效果明显。”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房产统一管理,使整合房产资源有了现实基础,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通过国有房产统筹调配,充分发挥其整体效益,防止办公用房租赁“高进低出”造成的浪费,节约财政经费。

  据测算,今年鹿城区可用于出租的公房为区财政带来了3300多万收益,预计比2013年增长了10%,在楼市不景气的形势下,实现收益稳定上涨。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见习)|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