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两证齐全的民房被强拆 10年未获补偿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叶锡环 2014-12-23 06:13:46
核心提示:乐清市虹桥镇建强村村民胡公藏在当地有一间老屋,两证齐全,10年前被镇政府拆迁后至今尚未落实补偿政策。蹊跷的是,老屋原址却搭建了一排违建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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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公藏家老屋被拆除后,有人在原址搭建了6间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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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乐清市虹桥镇建强村村民胡公藏向《代表在线》栏目反映,他在当地有一间老屋,两证齐全,10年前被镇政府拆迁后至今尚未落实补偿政策。蹊跷的是,老屋原址却搭建了一排违建店面。

  胡公藏说,今年8月22日,乐清市一位副市长对他反映的情况作出批示,要求虹桥镇牵头协调,合理处理赔偿问题,同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4个月来,他往镇政府跑了好多趟,事情却没有任何进展。

  出示产权证土地证

  老屋仍被强拆

  12月17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乐清市虹桥镇建强村。胡公藏指着虹港北路80~84号店面说,这是他家的老屋原址,2004年11月被拆后,该村原村干部等人在此搭建了6间店面。

  这6间店面都是平房建筑,经营小餐饮、服装等,后半间搭建了一排杂乱无章的棚屋,兼具卧室与厨房。棚屋外的通道上,摆满了燃气罐等生活用品。

  “老屋是我父亲在1973年建的,拆迁之前已经办理了产权证。”胡公藏拿着手中的产权证这样说。1997年5月27日,乐清市政府发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显示,这间老屋的占地面积34.8平方米。两年后,胡公藏办理了房产证,证件上该老屋建筑面积为32.79平方米。

  胡公藏说,2004年11月,虹桥镇政府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名义,在未与他本人及父母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这间老屋。在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他的父亲出示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仍无济于事。

  “这间老屋的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落实。”胡公藏说,当时虹港北路已经修建完成,该屋不属于道路拓宽建设的拆迁对象,政府也没有在原址建设其他项目。老屋被拆除后,原村两委将拆迁后的土地转卖给个别村干部,然后搭建简易店面房对外出租。

  “如果老屋没有被拆,这些店面是开不起来的。”胡公藏认为,不管开店面是出于什么目的,前提是不应该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合法建筑被拆

  镇政府同意给予补偿

  胡公藏称,当时带队拆老屋的是虹桥镇原常务副镇长许苍海、镇人大原副主席王天顺等人,现在都已退休或退居二线。

  王天顺告诉记者,10年前,虹港北路两侧违法建筑较多,为拓宽道路改善城镇市容市貌,镇里组织人员拆迁了部分违建,包括胡公藏家的老屋。当时,镇政府确实没有和胡公藏父亲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后,对方才拿出房产证和土地证。

  “镇里为这件事曾专门开会讨论,我们认为老屋确实是合法建筑,应该给予补偿,至于怎么补偿我就不知道了。”王天顺说,当时拆除违建是对的,对合法建筑进行赔偿也是应该的。

  2004年12月5日,虹桥镇政府为解决胡公藏老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特地给乐清市政府打了一份报告。

  该《报告》称,为加快虹桥小城镇建设步伐,镇政府会同虹桥土地所、规划所,对虹港路两侧违建进行清理整顿。现有虹港路建强村路段,人行道上遗留村民胡定造(即胡公藏父亲)早年建筑老房屋35平方米,根据规划属于必须拆迁对象,考虑到该村民房屋已具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镇、村同意给予适当补偿。故要求乐清市政府批准给予该村民单间式建房指标一间,作为补偿解决此事。

  许苍海表示,当时拆迁违法建筑不像现在这么规范,所以双方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书。事后发现胡公藏家的老屋属于合法建筑,镇里马上打报告给乐清市政府要求落实建房指标作为补偿。后来,他在调离镇政府时,特地与现任虹桥镇主要领导交接了此事。

  补偿的建房指标迟迟落不了地

  10年来,胡公藏拿着虹桥镇政府打给乐清市政府的这份报告,多次要求落实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一直未能如愿。

  今年下半年,乐清市虹桥镇政府法制办主任林章听着手调查此事。林章听说,胡公藏家的老屋周边还有一些宅基地,在拆迁之前已经得到赔偿,胡家认为不合理,留下这间老屋未拆。

  关于老屋的拆迁补偿问题,建强村村两委曾在2000年8月4日召开会议并形成一份会议纪要。

  该《会议纪要》称,胡家的地基已在1995年进行赔偿,但胡家认为不合理,留下一间小屋未拆。现虹港路浇水泥路面,需要拆除地基提供建路。胡家同意拆除小屋,要求村两委卖给地基一间,地籍证不废弃。由于目前村集体没有余留地基有偿出让,无法落实。鉴于胡家的要求比较合理,村两委认为今后在同等条件下,在米市路交警队南首附近,应该有偿出让一间地基给胡家。

  胡公藏称,当时他同意村两委作出的决定,但是直到2004年11月,米市路仍没有地基出让。然后,镇政府在事先既没有通知也没有与他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他家的老屋。

  林章听经调查获悉,七八年前乐清市政府已经给胡家一个建房指标作为补偿,由建强村落实地基,胡公藏已经拿到指标而且落实了。

  胡公藏称,建房指标是拿到了,但是村里一直没有余留地基。为防止过期作废,他只好暂时把指标挂在别人的地基上,说到底还是没有真正落实补偿政策。

  乐清副市长批示4个月无进展

  在一份《关于要求处理虹桥镇虹港路房屋非法拆迁的报告》中,胡公藏提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居民合法房屋被政府拆迁,应该依法得到合理补偿,同时要查处非法拆迁的相关直接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今年8月22日,乐清市一位副市长对该报告作出批示:拆迁赔偿问题,请虹桥镇牵头协调,合情合理处理;违建问题,请虹桥镇牵头,住建、国土配合,限期拆除。

  胡公藏说,4个月来,事情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房屋被拆10年至今未落实补偿问题,此事已经成为他的一个“心病”。

  胡公藏家老屋原址为什么会建起一排店面?是不是违法建筑?乐清市住建局虹桥住建所所长朱孟朋表示,由于时间比较久,需要调查才能确认。前段时间,镇里为此事开了一次协调会,他临时有事没有参加,待情况核查清楚后,会向镇政府详细汇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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