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窃贼三进宫 骑行70多公里销赃仅获利650元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金磊 陈默 2015-03-25 10:29:27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在苍南偷窃高档自行车,然后骑行70多公里到温州市区销赃,作案三次仅获利650元,苍南县检察院将对涉嫌盗窃罪的邰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32岁的邰某是贵州剑河县人,外出打工多年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据他交代,由于左手残疾,单靠右手没办法干重活,因此找工作屡屡碰壁,就算是一些不用干重体力活的工作也因为他的残疾而不被录用。为了维持生计,邰某就走上了歪路,在2011年和2013年,他两度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4年6月出狱后,邰某离开广州来我市苍南碰碰运气,希望能找份工作安身立命,结果还是四处碰壁。自认为走投无路的他重操旧业,第三次选择了小偷的“工作”。

  2014年10月13日上午9点多,邰某在灵溪镇一家医院停车场,用铁棍撬开了一辆自行车的锁链,骑着偷来的自行车一路狂飙。

  “我当时觉得在灵溪卖自行车的话有可能会被发现,就决定骑到温州市区去卖。”邰某称,他从苍南灵溪骑车到市区大南门附近总共花了四五个小时,行程70多公里,最后他以260元的价格将自行车卖给了路人。

  一拿到钱,他先是找了家饭馆好好吃一顿饭,然后花了35块钱买了汽车票返回苍南。第二天,他又如法炮制,偷得一辆捷安特自行车后再次骑到温州市区销赃,转卖后获利200元。1月26日,邰某再次实施盗窃时被当地治安巡防队员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经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从2014年10月到2015年1月,邰某共实施了三次盗窃行为,偷得3辆自行车,销赃后共获利650元。经估价,邰某第二次偷得的自行车价值3400多元,但由于涉案自行车已被销赃到外地,至今未能追回。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