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将引发连锁反应 看看温州买卖双方众生相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周琳子 吕进科 2015-04-01 07: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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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本周一楼市新政出台,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个人转让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调整为2年。

  这样的新政将会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来看看温州本地的情况,听听买卖双方怎么说。

  新政首日 二手房交易 没有出现“井喷”

  记者昨从市房屋登记中心了解到,截至3月30日,市区二手房当月成交1400多套。最近几天,平均每天二手房成交量达七八十套。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温州市区来说,每年的3、4月份是上半年二手房成交量较多的两个月,其中学区房交易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从昨天现场成交情况来看,并没有出现“井喷”。到底新政策对房屋交易的影响占成交量的多大比例,目前还不好下定论。

  房地产业内人士建议,近期有房屋交易打算的市民,不要急于一时。可以等新政在温州全部“落地”之后,再进行房屋交易,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市区几家房屋中介所负责人透露,新政刚出,交易量的变化还看不出来,但能明显感觉到有意购房的市民增多了。

  虚假传言

  “新政重要通知”?

  朋友圈这条内容有误

  昨天,一条名为“新政重要通知”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频频转发。该消息称,公积金贷款首套90平方米以下贷八成,90平方米以上贷七成,和原来一样不变;二套房贷四成,且拥有的第一套房人均面积不得超过42.1平方米,以前贷过公积金的还清2年后才能再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以当时实际账户余额的11倍计算,办理贷款前已经被提取的金额不再作为余额计算;以上公积金政策变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转发该消息的不乏房地产业内人士,但实际情况是,这条消息的很多内容都不是真实的,包括“人均面积不得超过42.1平方米”的表述,与现行政策并不一致。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获悉,公积金政策调整尚没有收到正式文件,这一消息并不准确,请市民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的消息为准。

  各种表情

  有人接到购房者电话

  有人担心卖方会抬价

  昨天,业主吴先生在江滨路的一套房子产权刚满2年多10天。今年2月份,他将该房挂在中介,110平方米270万元,鲜有问津。然而新政一出,昨晚开始,就陆续有意愿购房对象打电话来了。记者请业内人士粗粗算了一笔账,新政后,购买吴先生这套房子能省下营业税约11万元,平均每个平方米价格下降了1000元。

  市区一双学区住宅业主叶女士听到新政策后也很欢喜,此前她正打算出售自己的两套双学区住宅。叶女士说:“这段时间原本就是学区房的销售高潮,有了新政策的推动,我估计短期内房价会有点涨幅。”

  有人欢喜也有人愁。看中市区小南路一高层住宅的吴先生就不太淡定,前几天他刚和房东谈了意向价格,如今新政策一出,就担心房东会抬价。

  本地业内人士解惑

  房价近期可能会上浮,但最终会回归

  温州正合房产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鸿:相信这一新政,郁闷了刚刚买完二手房交了营业税的人,而一直有意购买却在观望的人可能偷着乐了。新政策出台后,明显能够感觉到售楼处里的人多了。然而影响房价最大的因素是供需关系,温州目前库存量大,供大于求,因此无论政策如何变,估计房价都不会涨得很厉害,即使近期可能会出现上浮,但最终会回归。一句话,兴奋过后,市场依旧。

  部分二手房购房计划可能提前

  21世纪不动产温州区域市场部经理陈伟:新政策对成交量的影响需要几天才能够显现,目前看来市场看房的活跃度是增加了。不过无论是买方或是卖方的心态都比较一致,认为新政对房价的影响有限。不过从中介角度来看,新政策是有利于促成成交的因素,短期内确实会迎来成交量高峰,但二手房的市场总量相对固定,只是让有意向的购房者将计划提前。

  让改善型购房更快地循环起来

  天浩置业董事长王珍楠:新政策让二套房购进的门槛下降,对于改善型或刚需者有吸引力。首付比例的降低、税减免的条件放宽都让购房者能够少付一笔钱,让购房成本下降,即使是房价有一定的涨幅,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找到了一套适合的房子,还是相对好接受的。

  卖方不要盲目乐观

  温州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潘安平:卖方不要盲目乐观。出台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住房消费,提振经济,为供给和需求双方牵线搭桥,具体的两项政策都是为了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然而,新政策出台后,市面上部分房价有了小幅上涨,这是人为因素。要提醒卖方,在供求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人为地抬高价格未免情绪过于乐观,受到新政策利好影响的二手房购房者大多对购房价格非常敏感,购买能力有限的刚需或改善型需求者,因此价格要交给市场决定,不要盲目乐观。

  新闻资料

  近5年二套房首付

  政策调整一览

  5年来,我国对“二套房贷”的政策经历了由“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到“首付比例不低于60%”,从“认房又认贷”到“认贷不认房”的变化。

  ■2010年4月17日

  国务院为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即只要手头有一套房,不管是否为贷款所买,其再贷款买房时均被视为二套房。

  ■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简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

  央行、银监会对房地产“限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二套房贷”的松绑尤受关注,被市场普遍称为“认贷不认房”,但首付比例依然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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