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5改2”济南暂未落地

来源:山东商报作者: 2015-04-01 14:34:44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为2年,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然而记者采访发现,目前新政策还未在济南落地,购房者买不满3年的二手房免税还得再等等。“新政策施行了吧,我买这套房子是不是不用交营业税了?”“你给帮忙看看,这套房子房产证下了2年了,我现在买是不是不用交税了。”昨天上午,在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税费办理区记者看到,业务办理窗口前人并不多,反而是咨询台被围的水泄不通。

  赵女士近期看上了槐荫区90平米的房屋,总价在50万左右,但由于房子未过5年,按照现行政策以及与房东的约定,她想购房必须承担5%的营业税,同时还有营业税税额的7%、3%、2%分别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加起来3万多块钱,对于我们这种普通上班族来说不是小数目,昨天看报纸说房屋满2年就不用交税了,特意过来看看,没想到这么多人。”

  然而让赵女士和其他咨询人失望的是,房产交易大厅税务咨询台工作人员表示,新政策已经下达到济南,但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执行。“我们的建议是,办理业务的市民可以先提交资料预审,确保材料齐全,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再等通知。”

  对于新政策何时能够实施,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文件出台,免税证明的有关程序、手续等都没有做出调整,正抓紧时间准备,时间应该不会太长。

  释疑

  满2年从缴契税开始算

  昨天记者发现,很多购房者和售房者对于“房屋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并不了解,从拿到房产证当天计算、从签订购房合同当天开始计算……,各种答案层出不穷。对此,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对于商品房来说,“住房满5年”的时间起点以契税缴纳时间也就是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日期为准。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