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溜坡撞上百万路虎 这份高额赔偿怎么算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吴健 通讯员 吴熳 2015-04-17 07:38:10
核心提示:“我一个月才赚几千块,这么多钱怎么赔得起。”戴师傅说,平时以帮人输送垃圾为生,车子又没买保险,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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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最近,来自丽水的戴师傅悲喜交加,喜的是他接到了一笔好活:在市区一小区内帮忙运送建筑垃圾;悲剧的是他在运输过程中,不慎撞到了停在车位上的一辆价值百万的路虎车。面对高额的维修费,戴师傅心中很不是滋味。

  拖拉机溜坡撞上路虎

  前天晚上7时许,在市区新城汇源路大自然华城公寓内的地下车库,戴师傅正忙着将垃圾装上车运走。

  当他准备开车运走时,意外发生了。拖拉机在上坡过程中,由于对向刚好有车驶入车库内,为避让,戴师傅便踩了刹车,之后拖拉机也熄了火。正当他再次发动时,却发现拖拉机无法启动,同时还在倒退。

  “我拼命踩刹车,但是没用,只能眼睁睁地往下滑。”戴师傅说,除了地下车库有坡度外,还有满车的建筑垃圾,因此下滑速度有点快,直接撞到了停放在后方车位的路虎越野车。

  惊魂未定的他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路虎车尾部受损,巨大的冲击力还将路虎车顶至车库的墙壁上,车头也受损了。随后,物业人员以及车主到达现场并报了警。此时,当有人告诉戴师傅这是一辆百万豪车,且维修费用需要数万元,他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我一个月才赚几千块,这么多钱怎么赔得起。”戴师傅说,平时以帮人输送垃圾为生,车子又没买保险,不知如何是好。

  面对高额赔偿,事故责任各执一词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在下坡的路段中,还留有一些掉落的建筑垃圾。在离车库入口的正前方10来米处,才是路虎车停放的位置。车位地面上还留着一些刹车的痕迹,由此可见冲击力之大。

  “这辆车已停了好几个月了,而且车位也不是他的。”大自然华城公寓物业管理处主任翁学伟告诉记者,事发时,路虎车停放的位置B68是属于小区另外一业主的,而其真正车位是在E90。之前B68的业主已向物业反映,让其驶离车位,但物业一直无法联系到路虎车主,没想就出了事。

  他还告诉记者,戴师傅受雇于小区的一名业主,物业无权不让其进行垃圾运送,因此他认为物业不应承担责任。

  而路虎车驾驶员瞿先生称,平时这辆车不怎么开,就将车子停在地下车库,由于现在车位空余较多,自己就随便将车停在车位上,但并不影响事故责任本身,自己是受害者。

  戴师傅的雇主郑先生也是一肚的苦水,他说,戴师傅是通过他人介绍过来帮忙运垃圾,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自己花钱让戴师傅帮忙运垃圾,在这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不应该担责。

  目前,事故责任以及车辆维修费正在进一步调查。

  疑问一:拖拉机是否可以进入市区?

  针对这场事故引发的疑问,记者分别咨询了交警部门以及律师。

  市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戴师傅所驾驶的拖拉机在市区是实行24小时禁行的,交警部门可对其闯禁行为进行处罚。

  疑问二:路虎车停错位,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市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民警:路虎车虽然占用别人车位,但不属于随意停车影响通行,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疑问三:雇主是否有责任?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即雇主)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中戴师傅是自带工具(拖拉机),工作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有一个前提事实需要解决,即戴师傅与业主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路虎车辆损失应由业主来承担;如双方是承揽关系,一般情况下由承揽人自行承担。但不论是何种法律关系,戴师傅提供劳务的拖拉机应当依法投保强制险而没有投保,他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中,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如车辆有缺陷、明知酒后或无证驾驶的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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