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绿轴配套小学落实难 代表:再难不能“砍”教育

来源:温州网作者: 戴玮 2015-04-28 18:25:31
核心提示:诸爱珍指出,随着中央绿轴片区入住人口的增加,光明小学今后将容纳不了那么多小学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小孩子没有地方读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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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报道:说好的配套小学去哪了?城市中央绿轴配套小学落实难  

  温州网4月28日讯(记者 戴玮)作为市区“‘3+1’亮点区块”之一,温州城市中央绿轴区块根据专项规划,应该设有一所配套小学,并且还有具体的时间表——2014年启动,2015年加快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然而,2015年已过去近三分之一,这所配套小学却没有“在建”的身影。

   日前,有市民连续五次追问:明明专项规划上有这所小学,为什么在规划的建设期内不见其踪影?据了解,随着该片区入住人口的增加,区域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已成了问题。

  4月27日,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邀请到温州市人大代表诸爱珍,浙江瑞家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孙海芬,温州市城投集团城乡公司常务副经理杨竤,温州市规划局技术处副处长王斌,温州市教育局教育基建中心副主任谢忠武做客演播室,探讨上述问题。

  城投集团:中央绿轴控规经过修改调整 

  为什么媒体上公布的小学建设地点和时间与实际不符?温州市城投集团城乡公司常务副经理杨竤解释,2014年1月初政府对社会公布的是城市中央绿轴的“建设计划”,该计划中F30地块规划建设的确实是一所配套小学。当时是考虑到校园作为公建配套要先行建设,所以城投集团把F30地块的小学校园列入绿轴区块首批建设项目,纳入第一年(2014年)开工建设的计划中来。

  杨竤介绍,在2014年1月下旬,经市政府批复的《城市中央绿轴控规》中,将F30地块规划的小学调整到了F29地块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24班、中学12班,F30地块则为居住用地,不能用于小学校园建设。

  杨竤表示,城投集团负责绿轴区块具体建设实施,最后的建设依据是经市政府批复调整后的《控规》,因此F30地块小学校园就没有实施建设。配套小学的设置问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教育规划尽快明确 。

  规划局:前期做过调研,片区内规划有4所小学

  温州市规划局技术处副处长王斌说,温州市规划局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城市亮点工程要求,2013年2月根据《城乡规划法》组织编制《城市中央绿轴控规》和设计。

  据其介绍,在规划编制期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组织国内一些著名专家进行论证和部门审查。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市规划局还邀请当地街道和村居代表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在网上公开。根据上述工作,最后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审批的《控规》中比较明确:F29地块是九年一贯制学校,F30地块作为居住用地。

  王斌说:“我们充分考虑到整个片区的(就学)要求,小学有4所,除了F29地块以外,还有C06地块18个班级,C09地块30个班级,E18地块30个班级。”

  教育局:希望早日落实小学校园用地

  温州市教育局教育基建中心副主任谢忠武介绍,据2008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温州市教育设施学校规划,在原控规F31地块(现F29、F30)规划24个班级的小学和30个班级的初中各一所,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校园建设无法启动。直到2011年,为缓解中心城区东部的就学压力,市政府同意在原控规九年一贯制建设用地上,先行启动建设温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同时要求在解决该片区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对该片区的控规进行调整,落实小学用地。

  谢忠武说:“当时先行启动二十七中学建设,还考虑了另外两个因素,一是二十七中用地偏小,无法满足九年制学校的用地标准;二是锦江路西段的配套初中二十八中学只完成了一期综合楼的建设,二期因旧村改造无法提供用地,无法作为完整的配套学校投用。因此我们先启动了二十七中的建设。”

  谢忠武表示,中央绿轴片区的适龄儿童目前可到光明小学就读,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小学就学缺口确实存在。近期市政府也在就此事进行协调,下一步还得多部门共同努力,争取早日落实小学校园的选址。

  人大代表:困难再大,不能“砍”教育

  温州市人大代表、人大城建委委员诸爱珍首先表示,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她认为,就近入学是包括鹿城区在内各县市的入学原则。“小学生年纪还很小,跑到几公里之外的光明小学念书,一是不方便,二是不安全。”

  诸爱珍还指出,光明小学面积也非常有限,随着中央绿轴片区入住人口的增加,今后将容纳不了那么多小学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解决老百姓每一个家庭首要的问题。

  “F29地块本来是要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在建成了初中没有小学了,百姓的盼望就更加遥远了。我认为城市建设仍然要严格按照规划走。”诸爱珍表示,不管什么原因,将原本容纳一所小学一所中学的地块“砍”掉,如今只容得下一所中学,这样的做法不明智。

  诸爱珍认为,在城市发展中,可能教育事业仅仅是投入,没有出经济效益的,但我们的政府对教育投入应该要重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人才是从教育里面来的,城市的发展,教育必须领先,困难再多再大,不能“砍”教育。

  律师:控规可修改,需经市政府同意走法定流程

  浙江瑞家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海芬分析,小学建设从法律层面讲是控规和控规落实的问题。从《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来看,总规和控规一旦制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城市建设应该依照这个总规和控规的要求去做。总规和控规制定后可以修改,但必须经过一些法定程序。

  “从控规的角度讲,温州市政府制定后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一旦确定以后所有的建设都该在这个控规的范围内建设。”

  对于F30地块配套小学问题,孙海芬认为,2014年2月的控规已经制定并且公布实施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法规定得很明确,控规要调整,需经过专家论证,报到市政府修改,经市政府同意后才可以启动控规修改程序。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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