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出台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细则 乃温州首个出台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2015-05-22 07:46:15
核心提示:“温八条”、“乐十条”、“平九条”等温州楼市新政相继出台之后,老百姓颇为关注的个人购房补贴终于“靴子”落地。
温州网讯 “温八条”、“乐十条”、“平九条”等温州楼市新政相继出台之后,老百姓颇为关注的个人购房补贴终于“靴子”落地。昨天,记者从乐清市住建局获悉,乐清出台《关于落实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这也是温州首个公布个人购房补贴细则的地方。
补贴对象:
一、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二、个人新购商品住房或者已购商品住房,并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12月20日期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登记时间”和契证上标注的时间均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购买别墅和联排式住宅(不包括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单间式住宅)不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补助金额:
按照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给予0.6%补助。
办理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契证、购房人身份证及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需提供《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补帖以银行转帐形式,自提交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另据市住建委透露,目前温州市本级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已经在制订当中。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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