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洞头发生3起渔网火灾事故 损失近30万

来源:温州网洞头支站作者: 杨成远 2015-07-27 15: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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岙仔码头渔网火灾。
被烧毁的渔网。
电线杆迸溅出电光。
水枪喷射出的水被吹偏。

  温州网洞头支站讯 近年来,我国水产业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对于渔网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渔网的功能也更加齐全。而做为海岛县的洞头,渔网发生火灾的几率比其他类型的火灾概率要高得多。渔网做为渔民出海捕捞、讨生计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存在着易燃、量大、热蔓延性强、造型复杂等火灾隐患。所以对于渔网火灾,消防官兵扑救起来非常困难,而对于消防官兵自身来讲也存在着一定的生命危险。然而,我县去年发生过的3起渔网火灾损失了近30万。

  渔网火灾案例回顾:

  2014年6月10日22时23分许,洞头消防大队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东屏街道岙仔码头养殖器具堆场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洞头消防大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4名消防官兵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在扑救过程中,由于受大风影响,水枪喷出的水一直“打偏”。而离消防官兵不远处还有一杆因大火不断燃烧而迸溅出电光的电线杆,让人不得靠近。条件恶劣,消防官兵只好加大水压,直冲“火魔”,经过了将近1小时的努力,消防官兵终于将火扑灭。

  据悉,此次渔网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虽无人员伤亡,却造成财产损失26万之多。

  另外发生在2014年6月14日的杨文工业区渔具堆场火灾和发生在2014年10月16日的霓屿正岙村口养殖渔具堆场火灾,过火面积分别为18平方米、70平方米,造成的财产损失分别为5072、40264元。据调查,渔网火灾发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烟头、火星等外来火源进入,导致渔网这种易燃物着火,最终成片成片燃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消防大队提醒广大群众:

  禁渔期晒渔网一定要注意以下情况:1、晒网地一定要远离火源,如在工地、变压器旁堆放。2、禁止在堆放渔网的场所使用明火、乱丢烟头。3、铺晒渔网的场所一定要远离建筑物,避免发生火灾时危及他人。4、不要与他人将渔网共同堆放在一起,以免火烧连营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5、当渔网晒干后应及时收回。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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